【愛傳媒葉毓蘭專欄】八年前的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群眾攻占行政院遭警方驅離,法官雖認定闖入管制區的民眾違法,但員警驅趕他們違反了比例原則,一審台北市警局判賠114萬元,經上訴後1月28日二審結果出爐,高院竟加碼宣判台北市府要賠償140萬8169元!比一審數字還高!這種荒謬的判決,造成了「違法者沒事,執法者賠錢」的亂象。
執法的員警對違法侵入行政院區及聚集在禁制區內的民眾,是依法強制驅離。法院的判決提到,在驅離的過程著,違法陳抗民眾身體受到擦挫傷是被允許的,如果民眾頭部受到挫傷及骨折,則屬於警方執勤違反比例原則,須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太陽花學運期間,情緒失控的陳抗群眾,從原本抗爭、占據的立法院,轉移到政府的其他辦公處所,並占據機關建物,警察為了公共利益,執行驅離卻反而遭受到責難,這樣的國賠判決,根本就是打擊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士氣,更將警察的執法威嚴大卸八塊!
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對於法院獨立審判的結果,只能予以尊重。但是這樣的國賠判決,對辛苦執勤的警察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未來可能會影響員警執法意願以及工作心情。
警察永遠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也不專屬某一政治人物,是保護人民安全、穩定社會秩序的一群英雄,蔡英文總統號稱是警察的靠山,在警察們的尊嚴受到打擊時,卻不見她挺身而出,實在令人感到心寒。
這個政府,不但對在職的員警不重視,更對退休後的同仁幾盡羞辱之能事。這份判決是過年前,送給全台波麗士們的一份沉重大禮⋯⋯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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