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楊秉儒專欄】還記得12月25日是「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嗎?
「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為中華民國法定節日,定於每年12月25日,紀念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於1946年(民國35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1963年(民國52年),行政院將「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假日;直至2000(民國89年)年取消的這段期間,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
2001年(民國90年)起,因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不再放假。目前12月25日因為這天也是基督教的聖誕節,部份企業與基督新教、天主教會學校仍會宣布放假。
行憲紀念日的由來
12月25日是我國的行憲紀念日,因為實施憲政對一個國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一天對我們有極大的意義。自從國父推翻滿清建立民國以來,實施民主憲政是國人一致共同努力的目標。
對於推動憲政的種種努力,先有民國元年的「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臨時約法」;民國二十年國民政府頒布「訓政時期約法」,而二十一年通過並且公佈「五五憲草」等等,但是之後因爆發對日抗戰戰爭,所以制憲的動作也就擱置下來。
抗戰勝利後,政府為落實國父的理念——憲政體制,於是經過多次的協商,終於在民國三十五年召開制憲國民大會,並且在同年的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且在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實行。五十二年行政院為紀念行憲之日,所以特以公佈每年的12月25日放假一天,來紀念這一天對我國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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