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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競》日本發佈中國海軍艦艇活動新聞有玄機

【愛傳媒張競評論】11月19日日本防衛省發佈中國大陸海軍艦艇在其周邊海域活動訊息新聞稿,日本媒體依此新聞稿加以報導,國內亦有多個媒體加以轉述報導。

筆者曾經多次質疑過日本自衛隊情報作業專業能力以及發佈新聞稿真正居心,依據此份新聞稿內容,在此提出以下分析,分享各方先進參考:

首先、本事件發生在11月17日至11月18日夜間,最後資訊是1118/0120,對比新聞稿發佈時間為11月19日,日本防衛省官僚體制作業步調有點緩慢;對比防衛省平常對於中國大陸與俄羅斯軍機在其周邊空域活動,多在當日發佈新聞稿,本次很奇怪地要延後一日,其中有何玄機?難道在斟酌字辭,以便提出政治指控,進行媒體操作嗎?

其次、1117/2040係由海上自衛隊駐九州鹿屋航空基地第一航空群所轄P-1海上巡邏機,於鹿兒島縣屋久島南方臨接區(毗連區contiguous zone)水域,初步偵獲該艦;但在4小時40分鐘後,亦就是1118/0120凌晨,該艦動態係由何種方式,掌握其船位係處於口永良部島西部臨接區(毗連區contiguous zone)水域,防衛省並未清楚說明。

假若僅依據此兩次動態資訊,中間有如此長久時間,無法掌握其動態,然後就推估出該艦曾進入過日本領海,這不但是該檢討海域監偵作業體系漏失動態掌握,此種武斷推估此期間內之航跡,更曝露出作業粗糙無比。

再者、假若日本防衛省能夠掌握前述4個小時40分鐘內解放軍艦艇過境周邊海域之完整航跡,就應該拿出來證明該艦確實進入過日本領海,否則故弄玄虛,行事實在有欠光明磊落。

平心而論,以日本自衛隊對周邊海域目標動態監控能力,諸位是要相信在這4小時40分鐘自衛隊並未掌握該艦航跡,還是認為日本自衛隊明明知道該艦航跡並未進入日本領海,但卻存心說得不明不白,刻意聲稱透過情報判斷,獲知該艦曾航行進入日本領海?

此外、日本自衛隊既然在1117/2040已派P-1型機前往查證目標,到最後居然只能公佈艦型,但卻無法明確指認該艦編號(舷號),請問以P-1型機所配備夜視裝備,您能不能接受日本自衛隊只能看出艦艇型式,但卻無法辨識編號。

最後公佈新聞稿時,只能宣稱是解放軍海軍636A型海洋綜合調查船,公佈資訊還要端出Jane’s Fighting Ships援引其中諸元資料,但卻連一張照片都沒有,這會不會讓人更加懷疑,日本自衛隊每年要耗費如此高預算,究竟錢花到那邊去?作業水準只有如此,到底是有沒有道理?

而且、日本防衛省發佈新聞藏頭露尾,語焉不詳地用屋久島及口永良部島當參考地標,但就是不明講解放軍艦艇船位其實是在吐噶喇海峽國際水道上。吐噶喇海峽相關資訊與說明其實相當清楚明白。

各位只要仔細看看前述內容,就知道防衛省對外發佈消息時,刻意迴避提到吐噶喇海峽,其實新聞稿寫作技巧相當詭異。假若不去對比相關海圖,對於此等海域不熟悉之讀者,實在會看不出解放軍艦艇是航行在再正常不過之吐噶喇海峽(Tokara Strait),日本防衛省故意不去提,而存心去用屋久島及口永良部島當參考地標,這不就是在誤導視聽,擺明是在打「認知戰」嗎?

吐噶喇海峽水域各島之間最窄處還有30海浬,所以就海域航行權利來說,最窄處中間還有6海浬寛度可供穿越通航,所以故弄玄虛聲稱解放軍船位是在日本領海外鄰接區海域,根本就是故佈疑陣玩弄話術,避談該艦完全是合法穿越航行。

其實情報戰線上相互鬥爭,老早是在戰場開火前就已經登場,要判斷解放軍艦艇在1117/2040是由日本自衛隊P-1海上巡邏機所「偵獲」,抑或是該機是依據其他預警資訊(截收電子信號或通信內容),然後再奉命前往查證,依據海域監偵觀通預警體系戰術導引,完成攔截查證?只要從該機自鹿屋基地起飛後航行軌跡就可以順利辨識。

除飛航軌跡外,該機飛航高度更是重要參數,畢竟海上偵巡機執行廣域偵巡任務時,其飛航高度會與目標識別鑑定有所不同,此因其所使用之感測器完全不同所致。所以不論從鹿屋基地直接起飛直接飛往屋久島南部海域,或是從某個飛航盤旋偵巡空域,突然轉向飛往屋久島目標海域,就可以證明該機只是負責後續攔截目標查證鑑定任務,而最初目標動態情資,應該是依據其他情報來源所提供之預警情報資訊。

讓人不解的是,為何日本自衛隊沒有繼續追蹤查證該艦編號(舷號),同時最後在發佈新聞稿時,亦未附上照片。誠然海上偵巡機夜間對海上目標攝影,在公佈影像時,會有可能同時讓夜視裝備性能與所取得畫質水準外洩,甚至有些影像還會讓情報偵搜儎臺運動姿態與航行狀況曝光,但此等資訊就支持新聞稿可信度來說確實重要,利弊得失值得權衡。

最後還是要說情報戰線虛虛實實,發佈新聞真真假假,但若是援引Jane’s Fighting Ships,總該確認配備數9隻可不可靠。就各界所知解放軍636A型海洋綜合調查船目前僅有872竺可楨艦、875錢三強艦、873錢學森艦、874鄧稼先艦以及876錢偉長艦等五艘;而871李四光艦已轉交海警擔任其他勤務;所以怎樣算起來,這個數目都好像不太對。

日本自衛隊沒有確認該艦編號也就算了,發佈個新聞稿到處掉渣,要佈局抹黑打烏賊戰,也要查查以往記錄,不知道日本自衛隊還是否記得2016年6月15日解放軍軍艦確實在此水域,曾駛入過日本領海,那時雙方曾異口同聲表示過未違反國際法;難道拖延一天發新聞稿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去比對過檔案記錄嗎?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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