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陳朝平專欄】隨手「撈」出4則新聞提要。
其一,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成員26日在阿富汗喀布爾機場發動自殺炸彈攻擊,至少13名美軍和169名阿富汗人喪命。28日美軍反擊,以無人機炸死了一名IS成員,有消息指出,美軍也誤炸了一家10口的平民百姓。
其二,北韓「0確診」破功 傳大量士兵染疫亡,金正恩暴怒!
其三,日漁船想登釣魚台,中國海警船撞日本海上保安廳砲艦。
其四,美艦駛入「美濟礁」12海浬內,中國宣稱派兵警告驅離。
這四則新聞有甚麼共通點嗎?一,它們都是國際新聞。二,它們都不是台灣的新聞媒體派員採訪得來的,台灣絕大多數媒體沒有駐外記者,戰地記者數目,更是零。三,它們都是從外電翻譯來的資訊。
換句話說,這4則新聞都不是第一手資訊,都不是台灣媒體原創性的新聞。誰在新聞現場?在甚麼時間,甚麼地點,看到了甚麼事件?有哪些人、事、物,涉及了相關事件?通通答不出來!
喀布爾機場恐攻,如有記者在現場,非死即傷,即使平安無事,爆炸現場混亂,死傷人數等資料必須仰賴有關單位提供。同樣的,北韓零確診破功,金正恩暴怒,中國海景船衝種日本保安廳砲艇,美艦駛入美濟島12海浬,誰看到了?誰採訪了?
眼見為信,不是記者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沒有視頻照片為證,上述這4則新聞可信嗎?即使有視頻照片,不是「深度偽造」的嗎?
外電新聞就可信嗎?人都會犯錯,都會說謊,本國記者會犯錯,會說謊,外國記者也是人,沒有理由不會犯錯、不會說謊。轉述新聞現場情況的人,無論是官員還是目擊者,也都犯錯,都會說謊。
特別是衝突性的新聞,轉述、說明、詮釋新聞事件和現場的人,往往是衝突雙方的當事人之一,轉述、說明、詮釋,當然要維護我方利益,加油添醋、毀損對方形象和利益,更屬必要。
新聞傳播理論強調,報導要陳述事實,不能夾議夾敘。這原則,在衝突性新聞、無論是軍事衝突、貿易衝突、外交衝突、政黨衝突,商業衝突,完全不適用。
簡單地說吧!今日世界,假資訊、假新聞氾濫,不同媒體依附不同立場和勢力,幾乎所有的新聞報導,都必須抱著懷疑的態度去瀏覽。
是誰?說過,媒體即訊息?如今,媒體即謊言。新聞不可信,媒體信心危機的時代來臨!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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