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葉毓蘭專欄】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會回歸到行人,加上我國預計於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換言之超過20.1%,470萬的高齡人口,因此,道路人行及無障礙環境格外重要,我在今年4月22日、29日在交通委員會也針對行人環境問題向交通部提出詢質,也在去年預算會期,與鄭天財 Sra Kacaw委員及陳玉珍委員,提出預算提案,強烈要求營建署應重視我國高齡化以及無障礙環境需求,改變過去「以車為主」道路設計觀念,要建造「以人為本」的用路環境,提供方便又安全的友善人行空間。
終於在今年8月11日行政院公報中看到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回應我們的訴求,重視人本交通的觀念值得肯定,尤其是第五條與第七條修正,要求都市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以及社區人車出入或至次要道路之聯絡道路都需要設置人行道。
此外第十六條修正則將12公尺以下道路人行道寬度從0.9公尺以上加寬至1.2公尺以上,以足供一輪椅使用者與一名行人雙向通行,保障無障礙通行空間。
但是,本次修正的人行道設置規範只規範未來新增的道路,我認為應該就現有道路限一定期間內都要改善符合規範。另外,要能回歸到人本交通,還要定期檢討「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與「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所以應成立審議委員會,並且至少有二分之一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參與。最重要的,行政院需要正視交通安全改革,將交通安全提升至行政院層級,並訂定交通安全根本法。
落實交通安全必須全民持續關注與推動的,這些我也會在之後的法案修正、預算提案及議案提出持續推動,也希望大家能與我們共同持續關注。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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