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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別讓解隔離者成為社區防疫的風險!

    【愛傳媒葉元之專欄】上週有個亞東護理師跟我說,一位30多歲的男性確診者,在桃園隔離14天後,沒有做PCR檢測,就離開加強版檢疫旅館。
    因為他的太太在亞東住院,為了陪病,所以又在亞東做PCR採檢,結果竟然還是陽性,而且CT值有28。護理師相當擔心,我聽到也覺得很誇張,然後我又接到另一通電話陳情。
    一名30多歲的男性確診者,5月下旬確診,送淡水檢疫所隔離10天,同樣未經篩檢就離開檢疫中心。他因為有同住家人,所以自行到新莊防疫旅館隔離7天,但出來後怕傳染家人,所以自己到醫院做PCR篩檢,結果仍然是陽性,CT值31。
    如果這位先生不是警覺性高,自己跑到新莊防疫旅館隔離,說不定他解隔離時CT值是低於30,還有傳染風險,同住家人就危險了。
    根據指揮中心5月底公布的解隔離條件,在醫院隔離治療的個案,解隔離的條件,是退燒至少1天、距發病日達10天、1次PCR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0。
    看得出來要採檢陰性或CT值大於30,才被指揮中心認為是沒有傳染風險的。
    可是無症狀或輕症個案,只要退燒至少1天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不需採檢就可解除隔離。問題是,輕症隔離者,例如上述兩個案,在離開檢疫所時,CT值可能都低於30,都有傳染風險啊!
    希望指揮中心能訂定更明確的標準,否則就會讓解隔離者成為社區防疫的風險。

 


作者為新北市板橋區市議員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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