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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鵬仁》戶籍謄本耐人尋味的故事

【愛傳媒黃鵬仁專欄】整個過年假期,減省了煮飯跟採買,扣除出遠門宜蘭的塞爆之旅外,約莫花了十幾個小時,仔細再看了父親九年前去戶政單位影印的戶籍謄本。

幾個耐人尋味的故事縫隙:

第一,雖早知我的爸爸的爸爸是招贅入許家,但不知許家這麼龐大。這個龐大是:我的許姓曾祖父(我祖母的父親)苦力出身,寄留台南市後轉回新店街繼承戶長(艋舺西園路一段)。他所娶的第一任老婆是個大三歲的母大姐(且離過婚26歲還帶一個收養來的拖油瓶) ,接著連生長男長女皆夭折,於是養了四個「媳婦仔」,有老有少(四位最大年齡差二十歲),其中一位職業是藝伎。地區來自安坑、板橋、東園街的六張犁跟八張犁。

第二,我許姓曾祖父 (註記為阿,吸過鴉片,同時寫二,表示三個月得被巡查一次觀護)在明治42年死了第一任老婆,同年便迎娶離了婚34歲的我曾祖母林盞,林盞從擺接堡(板橋舊名)的潭墘(現在的永和)而來,帶來我祖母以及另一養女,同時他們夫妻倆又從永和溪洲跟江子翠收養兩女(大正3年跟5年),這之後又在大正13年從楊梅頭重溪收養了一個「孫子」(其實登記為螟蛉子)。

真的很會收養,一視同仁。

第三,我曾祖父家有四個雇人寄留戶籍,一時之間,最多人口達到十幾人。我查過西園路祖厝,不大,可能起碼五、六人睡通舖。

第四,到我許姓祖母(她還是本來姓林,跟她媽媽一起嫁過來)後來是個代書,顯然許家讓她唸書,有某程度的水平,仲介土地跟文書撰寫,托大點說是個女吏。

小結:

第一,古早人早婚?不見得。

第二,古早人其實很務實:離婚再婚,再婚帶著雙方婚生子甚至非婚生子過門的,還有收養、童養媳,或離婚之後回到再婚爸爸的家,然後還把自己當時婚姻內的媳婦仔帶回來養,接著這個媳婦仔的嬸嬸還來家裡幫傭。

昏了!

第三,家裡有四個幫傭。然後我曾祖父是苦力出生。我問半天只知道家裡做洗衣店、漿燙之類。

第四,婚姻跟童養媳或養子對象:

永和溪洲、迦納仔的六張 八張犁部落、江子翠、潭墘等走路會到的地方,後來才有「從楊梅坐火車用擔子擔出來賣的」螟蛉子。

第五,那幾個雇人都是二十幾歲才來寄留,顯然不是童工。

總小結:

看著家裡幼仔跟姑姑們出遊,家族是什麼概念呢?是光宗耀祖?光耀門楣?無忝所生?今日腦袋常盤桓一句話:「生命最要緊的不是目的地,甚至也不是過程,而是陪伴相從。」

祝大家新的一年有伴相從。

 

作者為知名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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