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蔡詩萍專欄】看雞排妹與翁立友的「性騷擾風波」,我們很容易被自己的「刻板印象」所左右。
你若是習慣台灣的「綜藝咖」文化,你可能認為雞排妹「小題大作」,不喜歡可以不要在演藝圈啊!
你若是對雞排妹一貫的風格不喜歡,你也可能認定她是「炒作」新聞!不是嗎?「露肉的」幹嘛「裝清高」不是嗎?
但,關鍵應該在於「性騷擾」這件事,我們到底怎麼看?!
性騷擾,的確很難判定,沒錯,因為,如果是「事實明確」、「事證確鑿」,那很可能就已經不是性騷擾,而是,性侵害,或性傷害了!
很多「誤觸」,或「無知」,或「不以為意」的,踩到「性騷擾」誤區的人,(多數是男性,尤其是佔據優勢的男性),最糟糕的盲點,往往是,他們忘了,構成性騷擾的條件之一,而且是很關鍵的條件,便是「單方面」「主觀的感受」「不舒服」!
既然是,單方面,當然跟你做動作時,或言語表達時,另一方的感受有關,你覺得好笑,對方不覺得;你覺得是營造氣氛,對方覺得是欺負她,這都有「單方面」「主觀感受」「不舒服」的風險!
我們從小習慣看綜藝節目,或秀場節目的人,若回頭再想想,恐怕也要承認,綜藝文化裡,瀰漫,充斥著,性別調侃,性別歧視,身體歧視,器官玩笑,性暗示等等語言!
我們觀眾一旦耳濡目染,習慣了,很自然的,綜藝節目的製作,便更加瀰漫著「不如此節目就不好看」的認定,長此以往,節目怎麼可能拉高「幽默」的品質?怎麼可能不淪為「語言的粗俗或鹹重」?
雞排妹是怎樣的人,我不很了解,她有沒有因為要代言商品,而故意炒作新聞,那是她要自己去面對的質疑,但,她敢挺身挑戰一位也算歌壇大哥級的前輩,甚至,犧牲掉以後廠商找她作秀的機會!她多少也應該預知自己會付出的代價!
甚至,還可能引爆娛樂圈,綜藝掛裡,許多約定俗成的「既得利益者」們的反彈,甚至進一步封鎖!
所以,除非她「頭殼壞去」,或真是「有感而發」,否則,她何必攪和這個圈子裡的「性騷擾潛規則」呢?!
因而,我基本上,是蠻佩服她的,這無論如何,需要一些勇氣,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以後可能之代價的!
但,有沒有可能「撼動」娛樂圈,綜藝圈裡的「性騷擾潛規則」呢?
我不知道,但重點應該在,這圈子裡的女性朋友,有沒有高度自覺,有沒有反抗意識,有沒有姊妹情誼,敢於向近乎結構化的「男性潛規則」說不!
至於,男性的演藝圈,娛樂圈朋友,也應該要明白時代不同了,靠調侃別人身體,性別,以性暗示炒高現場氣氛的手法,不僅不能稱之為「主持風格」,甚且,還會被女性觀眾,年輕族群,視之為「下流作風」!
這次風波,如果換成是另一位,可能「形象端莊」的女性藝人,會不會輿論便比較認真而非以八卦的心態看待呢?我認為很可能會。
但,這剛好是「性騷擾事件」最吊詭之處,一個賣弄風情的女性,就「該被性騷擾」嗎?
「賣弄風情」如果只是市場的行為之一,那在市場行為之外,如何界定出「賣弄」與「自我」的分界,這不僅是雞排妹自己要學習的功課與修為,又何嘗不是其他男性,在與女性朋友互動的男性們,永恆的功課呢?
當年奧斯卡影后朱蒂・佛斯特曾演過一部挑戰世俗價值的電影《控訴》,一個在酒吧賣弄風騷的女人被輪暴了,事後眾人皆曰她活該,但替她辯護的律師,(後來拍過《捍衛戰士》的凱莉・麥吉莉絲)卻力排眾議,傳遞了無論是任何一種女人,「當她說不的時候,她就有說不的權利!」我們只能尊重,不尊重而侵犯,便是野蠻,就要付出代價!
如果這樣理解,我們對雞排妹與翁立友的性騷擾風波,應該便不致於沒有態度了!
作者為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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