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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警消「後盾」連11人都無法照顧?!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日前我到苗栗苑里去探望因遭歹徒槍擊而下身癱瘓十年的林聖偉警員,警消同仁執勤時受傷甚至殉職時有耳聞,若因公死亡或殉職的話,國家至少都會核發撫卹金以及慰問金,但是若成殘、半殘的同仁們可能就要面臨更多的問題了⋯⋯
    從林聖偉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警政署連他的必要醫療耗材、車費、看護費用都不願意讓他核銷,甚至連讓他安排住進榮家、榮院的護理之家時,也以他未滿65歲為由推託。
    臥病在床23年的呂進全是在榮家渡過了他的最後幾年,他也沒滿65歲,我不曉得年齡為什麼會是理由?
    謝文苑教官有段話講得很刻骨銘心,也是事實:「這個國家說好照顧你們一輩子,但是其實只有一陣子。」
    警察同仁工作性質特殊,也具有高風險性,所有因公成殘或半殘的同仁理應受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裡「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所規定的「應給予終身照護」妥善照顧,目前有類似案例的含林聖偉也不過就區區十一個人,連這十一個人都無法照顧好,談什麼當警消的後盾!?
    感謝軌藍趴火電台的仕鵬協助拍攝,也感謝這十年來一路協助聖偉的朋友們。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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