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黃珊珊專欄】美豬再過十幾天就會進口了,我上周四再去行政院會提出意見要求中央政府應改統一規範標示非萊豬專區,將「未使用」及「未檢出」萊劑標示為「非萊豬」,與「檢出未超標」的萊豬徹底區分開來,蘇貞昌院長只交代各部會妥善因應。
只有十多天,我們不得不自己出手公告台北市的進口商與通路商應提出檢驗報告,並成立「非萊豬專區」清楚標示未含萊劑,讓消費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美豬搞到天怒人怨,寧可讓人民終日惶惶不安,也不願解決問題,再說一次,康熙帝國連續劇有一句名言:百姓,是不能得罪的!
最近大家都在討論台北市的社會住宅,我參與所有過程,市府的理念與價值很清楚,房子跟人應該要分開計算:
社宅建築物部分:
一、社宅應該永續經營,住宅基金必須有基本的自償性,以免日後入不敷出。
二、市價八五折採合理的「市價」,否則單靠社宅租金收入無法長期經營。
三、混居共榮讓社宅不被標籤化。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市民,也要包括三代同堂,所以一二三房比例為7:2:1。(當時興建社宅之初遭抗爭嚴重,都擔心貧民化及影響房價)
四、居住正義與城市美學要兼顧。
承租人部分:租金補貼是重點
一、三房的明倫社宅租金四萬,弱勢家庭如果抽到,將可申請租金補貼最多11000,但一個正常三代同堂家庭抽到須支付四萬元租金,混居才可能成真。
二、台北市採取租金分級補貼,依照申請人收入不同而有不同補貼金額,是補貼「人」而不是補貼「房子」,不管你租的是社宅或是一般民宅都一樣。
所以總結來說:社宅的房子部分應計算建造成本與合理租金,盡量達到自償率,確保住宅基金永續經營(都發局)。
而申請承租社宅的民眾,依分級租金補貼的方式補貼租金(社會局補助),補貼的租金由社會局交給都發局住宅基金,是補貼「承租人」而非房子。
租金高低的計算方式可以討論,但台北市多處社宅都已入住完成,台北市政府努力實踐居住正義,至少先做再說。
市長常說絕不債留子孫,社宅的租金計算與分級租金補貼政策是同步並行的,他的任期內當然也可以訂出很便宜的租金討好大眾,但是日後社宅的管理維護是長久的問題,社宅永續經營才是重點,理性務實面對問題,口水只會模糊焦點。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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