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來源 Mo Riza
工時長短≠對工作熱愛程度 拖累效率 創意負值
6月中旬經媒體報導,新北市議員劉哲彰在質詢加班情形,提議公立國小的課輔時間延到晚上七點,而朱立倫市長也爽快應允,將從下學期開始執行。當時此言論造成一震撻伐,許多人引用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錯的事情一直在做」來做抨擊,但究竟錯在哪裡我們知道嗎?
組織文化 裝忙配合加班
當「加班」議題出現時,大眾不無以歐美國家做比較,或再提出以「愛加班」聞名的日本都在減少加時工作,但事實呢?並非歐美國家的所有工作都無加班,而日本也僅有少是大型企業在實行不加班文化,因應工作性質加班趕工可能再所難免,但台灣加班文化延伸至各種行業類別,非工作上需求而只為公司組織文化而「配合性」的加班。
台灣的加班可有分為無加班費的差別,而中又關係到所謂「責任制」的問題,許多企業維持著主管未下班,導致下屬不敢下班的狀況,而形成變質的加班文化,裝忙、將工作堆積到快下班時再進行,無意義拉長工時下生產力未提高,效率卻下降了一半。問題是更多的主管和員工都覺得,「加班」的行為可顯示對工作的認真態度,但實際上可能任何一方都沒有加班的需要。
過度延長工時 效率下降
被認為高密度加班行業廣告、IT等產業,其面臨的是不只加班衍生的過勞問題,當工作類別需接觸大量新資訊補充自我時,其時間多被不必要的加班行為牽制,其效率降低,所謂的創意也枯竭了。長久下來台灣維持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主義,並非加班的行為是不好,而是過度不必要得延長工作時間其必要性為何,若不能在其正常的工作時數內完成作業,是否也代表其工作方式或效率有嚴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