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109歲的中國國民黨,怎麼盡幹蠢事?先前已經罵過,國民黨附和民進黨去參加修憲小組,已經是蠢事一樁!現在,國民黨居然為「與美復交」、「求美協防」這兩個公決案朝野無異議通過高興成這樣,應該要去看醫生!
首先,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63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而類似這種公決案,程序上最多就是二讀通過,不是法律三讀通過,行政機關收到公決內容,可採為建議方案,但性質上只為建議,沒有任何強制力。
關於立法院通過的公決案很多,看立法院公報就知道,所有提案文尾都寫「敬請公決」或「請公決案」,但效力還需區分。
像「與美復交」、「求美協防」這種案由,最重要還是要看美國,台灣自己高興怎麼通過都沒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說要金城武娶我,金城武就派十人花轎來迎娶嗎?
國民黨什麼時候學跟民進黨一樣,自嗨自爽?
所以這樣的公決案,對於行政機關,只有建議性質,根本無強制效力。就以最近的陳柏惟提出護照、華航應加強「台灣」辨識度,林昶佐提出請立法院與民間協力推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促進台灣與世界各國國會外交這些案子,行政機關、外交單位如果說已經研議過方案,但無法執行,提案立法委員也只能叫各部會部長、主委到場來「噹」一下,部長主委還可以指派部屬代被「噹」,不執行也沒關係。所以這種公決案,就如同老師要同學簽的「悔過書」,只有道德約束,其效力還不如民間企業簽的「意向書」,根本沒有拘束力,現在是因為這兩個議案民進黨喜歡,所以無異議通過,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就高興成這樣,以為立了大功,殊不知,這根本就是幫了民進黨的忙,被賣了還幫忙數鈔票,真的蠢的可以!
今天蠢事又一件,黨團總召林為洲發文說要改名為國民黨,民進黨贊成,我也贊成,因為只要中國國民黨不要「中國」,新黨馬上申請改名為「中國新黨」。
這不是今天新黨才說,這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很早就講過!你們不要中國,新黨要!
作者為律師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