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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高等法院黑白講,司法還值得信任嗎?

    荒唐判決一出爐,不出所料,輿論嘩然、群情激憤!
    高院的新聞稿中白紙黑字寫著:「被告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於行為時係處在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強之期間,導致被告已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所以被告行為不罰。
    台灣的精神鑑定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殺母案的一審採用桃園療養院的鑑定,認為凶嫌雖長期施用毒品,但犯案時僅精神耗弱,並未達心神喪失狀態,所以判了無期徒刑。
    二審的法官居然說是因為法醫所和台大的精神鑑定結果改判無罪;不過,綜觀判決書,台大醫院的鑑定認為凶嫌思考尚具邏輯,通篇找不到台大醫院鑑定凶嫌犯案時已達心神喪失,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更專責死因鑑定、毒物化學及DNA分析,不包括精神鑑定。
    所以高院把責任歸咎鑑定報告,還甩鍋給法務部法醫所,讓法醫所連忙發文澄清,民眾們傻眼,連高等法院的新聞稿也可以說謊做假,還有什麼不敢做的?
    台灣現行法制法官權力獨大,選任鑑定像黑箱,選任基準、選任理由,甚至鑑定事項、爭議內容,法院未作說明交代,外界難以捉摸。
    刑事司法審判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 法官像恐龍,程序是黑箱,連高等法院新聞稿的白紙黑字都可以說謊,司法改革與社會安全網都不應該像詐      騙話術,未來如何讓法官判決時不偏離立法意旨,更不違背民眾對於正義的期待,以及讓精神鑑定不淪為荒謬判決擋箭牌。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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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