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喜不喜歡黎智英,不管你在統獨上的立場如何,也不管你喜不喜歡蘋果日報,我支持民主法治、支持言論自由。
對於港府以國安法為名逮捕黎智英等十人,我尊重他們的依法行政。但是,一定要依法,而非違法濫權;8月11日深夜看到黎智英等十人都能交保,至少香港法院還能夠站在法理上裁決。
而整起事件中,最令人不安的就是港府的搜索壹傳媒,這個搜索媒體的舉動,讓人懷疑港府的行動純粹是在取悅中共當局。
聯合報總編輯在這篇專文中細數了近年來在台灣發生過的兩起搜索媒體的事件
【台灣民主化之後,也曾發生兩次媒體遭搜索的事件。2000年中時晚報報導劉冠軍案,檢察官認為中時晚報持有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包圍並搜索中時晚報編輯部。
搜索之後輿論譁然,各界大加撻伐,法務部事後被迫發出自我檢討聲明:「未來檢察機關偵辦案件,有需要對媒體新聞來源進行了解或調查時,本部認為應該要非常審慎考慮案件偵查及保全證據之急迫性、必要性及手段相當性,認為確無其他替代手段時,慎重決定後再執行,以充分尊重並維護新聞自由」。
2002年高檢搜壹週刊 扁政府再挨批,2002年壹週刊引用國安局機密公文,指前總統李登輝任內非法挪用國安局經費新台幣35億元設立秘密帳戶,高檢署檢察官到壹週刊總部大肆搜索,也引發新聞自由遭侵犯的批評。
壹週刊被搜查後,總部在美國的保護記者委員會曾致函當時的陳水扁總統抗議,陳水扁在壓力下,引用美國前總統傑佛森的談話說,「如果要我選擇,有政府而沒有媒體,或是有媒體而無政府,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1972年華盛頓郵報的伍華德與伯恩斯坦合作揭發水門事件,二十五名涉案人被判刑,且迫使總統下臺,全然改變了美國歷史走向,並使伍華德和伯恩斯坦成爲美國現代史上最有名的兩大調查記者。
最近這幾年,國民黨退出媒體後,我們看到的是執政黨以公帑、以納稅人的錢、以標案、以千絲萬縷的裙帶關係,讓所有的大眾媒體、小眾媒體、自媒體,全部都在為政府服務,為少數權貴服務。
從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遁形,許多媒體不再監督政府,反而搖身一變為監督在野黨,這也是在戒嚴時期生長、在解嚴前就在美國接受自由思潮洗禮的我,始料未及!
「如果要我選擇,有政府而沒有媒體,或是有媒體而無政府,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今日的香港,絕對不會是明天的台灣,但是如果沒有力抗獨裁專政的勇者,沒有揭發違法濫權的媒體,民主法治都是建立在流沙之上!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