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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不能白白犧牲!提案修法負責任!

    8月3日真是個令人感傷的星期一,淒風苦雨。
    7月16日新北市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巡佐陳忠明(51歲)中風,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7月31日新北市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巡佐陳佳欽(52歲)因心血管疾病離世。
    3日下午我也要專程到高雄,向連續三天值深夜勤後,在健檢時猝逝的高雄市保安大隊迅雷中隊的李康偉小隊長(51歲)鞠躬。但是最難過的,莫過於去亞東醫院探視8月2日凌晨在執勤時,被17歲少年無照駕駛撞成重傷的樹林分局樹林所的楊庭豪警(21歲)。
    我進了加護病房去看年輕的楊庭豪,就像熟睡中的孩子,他很帥地躺在那裏。我陪著庭豪媽媽向他呼喚,要庭豪加油,趕快醒過來。
    神外加護病房的主任告訴我們,3日上午再檢測確認庭豪的腦幹,已經完全沒有功能了。「就像豆腐掉到地上,碎了!」
    好熟悉的說法。就像當年柯P向我敘述他的愛徒曾御慈醫師,在斑馬線上被撞到時,外表沒有什麼外傷,但是「腦已經像豆腐掉到地上,碎了!」
    「這樣,連救回來當植物人的機會都沒有了!」因為腦幹完全失去功能後,連自主呼吸都沒有辦法做到。楊媽媽的傷痛可想而知。
    但是我看到一個無比偉大又堅強的母親。既要為兒子爭取任何存活希望,但又不願意兒子受苦。
    楊媽媽說,庭豪從小到大沒有使用過健保卡,我向她提起王黃冠鈞的例子:23歲的王黃冠鈞,還來不及正式任職,就在國道警察局實習時被撞殞命。
    冠鈞的犧牲,換來了高速公路局為國道警察租用防撞車,也為國道警察爭取到些微的危險加給。
    楊爸爸、楊媽媽稍早簽署了庭豪的器官捐贈同意書,很了不起。
    我要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希望比照酒駕修法的精神,提高無照駕駛致人於死的刑責,也要對未成年人的無照駕駛肇事致人死傷,追究家長與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楊庭豪不能白白犧牲。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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