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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平/有國民法官 可有國民監委?!

    總統專機走私洋菸案,歷經年餘、千辛萬苦的調查,監察院糾正外交部、交通部和財政部關務署,總統府和國安局,安然閃過,全身而退!
    實際「操作」洋菸走私,犯下罪刑的人員,不是在國安局任職,便是在總統府任職,犯刑者無過,不知情者卻有過?犯刑者不罰,不知情者得挨罵?這實在是世界監察史上的大笑話!
    其實,這結果,意料中,只有傻子才會期盼監察院膽敢逆鱗犯上!
    案情如此簡單的專機私菸案,竟然要查它一年有餘,只有三個可能:一是有人從中作梗,阻撓調查;一是監委自我閹割,敷衍了事;一是監委聰明有智慧,知其不可而不為!
    想著,陳菊出掌監察院,早有所聞,打狗都得看主人了,豈有狗咬主人的道理?
    再說,人在江湖,誰沒有見不得人的事兒,彈劾糾正國安局?豈不是壽星上吊,活得不耐煩了?好萊塢電影有演,這是政壇裡另類的Check & Balance,誰打破它,誰傻瓜!
    與其搞甚麼國民法官,還不如推動國民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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