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駐守立法院議場,抗議監察院長同意權期間,接到通知,這個案子終獲偵破,已有兩嫌羈押,這位在外流浪21年的冤魂終於找到回家的路了!
會和這個案子有關係,要細說從頭。
今年的母親節,一名桃園的警察學生James請我吃飯,為我過節。聊天時,我提起前幾天去高雄岡山慰問一位猝逝警察的遺眷,當時我的老同學來高鐵接送我,在途中我問起「橋頭桶屍案」,那天岡山分局偵查隊正因為偵破「桶屍案」在市府受獎,而說巧不巧,主責的刑警正是老同學的兒子,也是我在警大的學生。
「桶屍案」發生在六年前,靠著被害人的指紋查出身分,依我40年前學的法醫學,六年的屍體怎麼可能採到指紋?
原來,兇手在把被害人屍體裝桶、灌水泥滅證前,曾經做了特殊處理,而完全密封的環境,讓遺骸並沒有完全腐化,被發現時,還能採到極為脆弱的一枚指紋,但在碰觸後就碎化再也採不到了。
「冥冥中還是有天理,那條6年前被害的冤魂,在岡山員警的努力下找到回家的路了。」我告訴這個為我過母親節的James。
James突然問我:「老師,還有一個21年來找不到回家路的冤魂,可以幫忙嗎?」
原來,平鎮在21年前發生一起焚屍案,被害人是名少女,一直無法偵破,最後以無名屍處理。
去年平鎮的員警接獲線報,有一個人自稱因為目睹此案,良心不安,警察傳訊後,發現此人能夠敘述陳屍現場,還包含媒體上從未揭露的資訊,女屍旁也有一隻狗屍。
線民告知,當時兇手打死女生後,很慌亂,要處理屍體時,有人提到需要有黑狗陪葬,才能鎮住亡魂,不會來找兇手。所以就在路邊找了一條黑狗殺了之後,一起焚毀。
當年DNA有建檔,在線民提供死者身分後,平鎮警方找到少女的家人,也找了法醫查驗,法醫說應該可以確認就是線民所說的那個人,但是因為當年DNA採檢的程序可能有些瑕疵,法醫不敢出具證明。
要求平鎮警方協助找到大體遺骸後,再驗一次。平鎮警方去找了葬儀社,也到可能的山頭去搜尋,因為時日久遠,已經屍骨無著。
當年少女的家人有報失蹤,後來也以宣告死亡結案。平鎮警方的努力遇到挫折,檢察官說法醫不出具報告,他們也辦不下去。
我在聞訊之後,做了些基礎研究後,以桶屍案為例,向我的老朋友法務部張春暉參事求助,他立刻允諾協調桃檢偵辦:「雖找不到屍體,但有被害人資料及被告身份,還是可以查看看!」
就這樣,在平鎮警方的不放棄,在桃園地檢的指揮下,這個生命在17歲停格的少女,終於找到回家的路。
這幾天在立法院中,我的同事們傷痕累累,撕裂傷、挫傷、肋骨裂傷的比比皆是,我居然可以平安,我堅信一定是他(她)們在天上守護我⋯⋯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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