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即日起實施,蔡英文表示,中國曾經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港版國安法的強行通過,代表中國罔顧香港民意,背棄承諾,更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蔡英文的回應,充分說明了香港回歸以來台灣的矛盾與無奈。
不錯,中國是承諾了香港五十年不變,但是,這個承諾不是完全沒有條件的。反觀關係兩岸23項協議的「92共識」,蔡英文都可以在一夕之間不予承認,又有甚麼立場來批判中國收回了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呢?
何謂強行通過?人大常委會幾乎是在無異議的情況下通過了港版國安法,怎能稱其強行通過呢?
蔡英文和民進黨可以強行通過「國安五法」的修訂,可以強行修法設置「轉型正義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可以不顧民意任命李進勇擔任中選會主委、一意孤行指派陳菊出任監察院長,又有甚麼資格批評北京「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
蔡英文說,港版國安法通過,更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這話,不太合乎邏輯。回歸後的香港本就是實施「一國兩制」,在陳同佳在台殺人棄屍事件發生前,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政府治理的總體表現,無論是經濟自由度、新聞自由度、大學全球排名、政府效率、吸引外資及來港上市企業數、甚至人均壽命等指標,都還要超過回歸前的香港,究竟是因為回歸後的「一國兩制」不可行,才要通過港版國安法?
還是要通過港版國安法反過來要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邏輯上,如果說國安法的制定,證明之前的「一國兩制」不可行,那豈不是暗示國安法實施後的「一國兩制」會更好、更可行?或者,是明示了國安法制定後的「一國一制」會更好、更可行?
鄧小平祭出「一國兩制」時,執政的國民黨反對,好歹還提出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一國兩治」、「一國良制」以為因應。
然而,形勢比人強,再加上台灣長期不重視國家長期發展策略,等到了香港回歸了,台灣還是一口咬定,反對「一國兩制」。
香港回歸,實施「一國兩制」,台灣還是口口聲聲說「一國兩制」不可行,如今有了國安法,台灣還是宣稱「一國兩制」不可行,究竟不可行之處何在?迄今沒人說清楚。
港版國安法通過實施,美國反對、日本遺憾、歐盟譴責,可是,細看各國反應,其實西方陣營是希望香港能夠維持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一國兩制」,且希望香港這個「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
國際上似乎沒有哪個國家認為一國兩制不可行的。至於西方國家反對港版國安法,試問,哪個民主國家沒有國安法系?又有哪個國家可以容忍國安法系有破口?美國能忍受國土安全法不適用於夏威夷嗎?
英國可以容許蘇格蘭不執行反恐的政策嗎?反送中的動亂,恰恰證明了,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容忍有「國安破口」、有「三分之一的公民持有雙重國籍」、有「許多外國勢力在內部煽動獨立」的「一國兩制」!中國人民共和國不允許,美國不容許,英國、日本不容許,中華民國應該也不容許!
擺在眼前的事實是,1997香港已經回歸中國大陸,成為中國管轄下的行政特區,試問,不採「一國兩制」,難道該採「一國一制」?那麼,港版國安法的實施,豈不正是邁向「一國一制」的進程嗎?豈不是稱了批判「一國兩制」那些人的心嗎?
台灣反對「一國兩制」,卻遲遲說不出反對的理由,而台灣真正想要卻又不敢說出口的,是「兩國兩制」,是「一邊一國」。
問題又來了,真要是各自有主權的兩個國家,那麼,香港要不要實施港版國安法,基本法要不要有附件三,香港人能不能繼續享受沒有民主的「英式自由」,能不能繼續享有回歸後才享有的集會遊行和言論自由,又與中華民國台灣何干?
美國反種族歧視示威遊行,台灣也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啊?菲律賓杜特蒂罔顧人權濫殺毒販,台灣從來有沒有吭過一聲啊?為什麼偏偏要對另一「國家」的「行政特區」指手畫腳?
我們對於中南美洲和非洲友邦獨裁者的貪瀆濫權,不也從來都不置一詞嗎?台灣心裡很清楚,國與國交往,干涉他國內政是一條不能跨過的紅線,自個兒實力軟弱時,尤其如此。
也因此,當蔡英文宣布啟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正式營運時,不啻陷香港人民於「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險境。
若是主持「專案」和「交流辦公室」的官員,被北京認定為具有民進黨籍的務實台獨工作者時,那麼,曾經與專案或辦公室聯繫的港人,豈不是極容易成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和「恐怖活動」罪嫌的共謀者?
又說,港區國安實施後,台人赴港極有可觸法而遭拘捕判刑。試問,台人到哪個國家觸犯該國安法法系時,可以豁免刑責?
台灣的矛盾便在於,既不能主張台灣獨立,又不甘臣服於北京;既不能同意「一國兩制」,又拿不出更好的主張。
既不敢公然宣布獨立,又想享受一國兩制下的優惠政策和北京的讓利,進退維谷,只能大罵一通了事!說透了,無論今天香港情勢如何變動,無論北京對台政策如何寬鬆,台灣永遠只能被動地說NO!
港版國安法,擾攘迄今,幾件事印象最深,也最值得警惕。
其一,台港狗仔媒體文化的先鋒、壹週刊、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也是反修例勇武派的幕後大金主黎智英,公開哀號呼籲網民大眾不要肉搜他的家人。
多年來,蘋果日報假借言論自由,肆意肉搜政壇商界人士家族,人人寒蟬,不敢譴責。
黎某前倨後恭,卻不知正因為他濫用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在香港即將成為明日黃花。如果說,港版國安法壞了香港言論自由,那麼,黎智英難辭其咎。
其二,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眾志秘書長、知名的港獨份子黃之鋒、常委羅冠聰、敖卓軒及成員周庭,相繼自行退出香港眾志,逼得眾志只好宣布解散。
此外,公開推動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戰線」,也宣布遣散成員,轉進海外運作。
真心愛香港的人們,怎麼會因一紙國安法就落荒而逃?主張港獨的群眾,難道過往都不明白獨立運動是要拋頭顱、灑熱血的嗎?回歸後香港享有的言論自由和民主法治正是大陸人民所欽羨的,如今給玩殘了、玩廢了?始作俑者又該是誰?
香港眾志的解散,彷彿越戰末期越南執政者的搭機逃美,格外諷刺,也提醒了那些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政客,別把台灣最珍惜的那麼一點民主和自由給玩殘了、玩廢了!
其三,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美國立即宣布撤銷香港特殊貿易地位,並禁止出口國防設備與敏感技術到香港。
這項宣布,間接證實了美國過去出售了許多國防設備與敏感技術到香港;這些國防設備和敏感技術該不會是賣給中國大陸吧?
這些年來,東南亞、南亞、中東的動亂跟這些輸送到港的國防設備與敏感技術有關嗎?也不知「反送中」勇武派暴民戴的高端防毒面具,是不是也在國防設備的清單裡?
回歸23年來,美國藉香港為前進亞太基地,不知獲「利」多少,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美國在香港所作所為以及獲利,無一不是為了美國的利益打算,無一攸關香港的民主法治和言論自由。
台灣,需要走出反對「一國兩制」的迷霧森林,找到兩岸和平的指南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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