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珍貴的是每個人都享有言論自由與個人尊嚴,不容他人侵害,所以刑法誹謗罪規定捏造事實有罪,但善意評論除外!
這個國家的民主不該有兩套標準,只要你說的不是他要的,鯊魚遍野來咬你,今天打他,明天就可能會來打你,威權時期也不敢明目張膽打壓言論自由,任何事都不容他人評論,還有甚麼進步民主?
台灣雖然經過三次政黨輪替,很遺憾還是有些人無所不用其極的為鞏固權力打壓異己,只是現在用的方法看起來比較文明,但招數依然很低俗,不能自由說話的社會絕對不是我們要的民主!
我們痛恨極權體制對言論自由的箝制,在台灣,這種鋪天蓋地的一言堂也不遑多讓!
台灣疫情稍緩,人心稍微輕鬆一點,但不要因為這樣就放棄對台灣民主人權的追求,在台灣,不管是誰,都應該有自由呼吸自由發言的權利,你喜歡別人的言論也好,不喜歡也罷,但是言論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價值,我們應該一起捍衛!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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