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禮義廉恥,看到最完整的定義是:
禮者,理也:理之在自然界者,謂之定律;理之在社會中者,謂之規律;理之在國家者,謂之紀律;人之行為,能以此三律為準繩,謂之守規矩,凡守規矩之行為的表現,謂之規規矩矩的態度。
義者,宜也:宜即人之正當行為,依乎禮──即合於自然定律,社會規律,與國家紀律者,謂之正當行為;行而不正當,或知其正當而不行,皆不得謂之義。
廉者,明也:能辨別是非之謂也,合乎禮義為是,反乎禮義為非;知其是而取之,知其非而舍之,此之謂清清白白的辨別。
恥者,知也:即知有羞惡之心也,己之行為,若不合禮義與廉,而覺其可恥者,謂之羞;人之行為,若不合禮義與廉,而覺其可恥者,謂之惡;惟羞惡之念,恒有過與不及之弊,故覺悟要在切實,有切實之羞,必力圖上進;有切實之惡,必力行湔雪;此之謂切切實實的覺悟。
白話文翻譯就是:「知道做什麼會造成別人不適,行為正當且不做不正當之事,並且有羞恥心。」想想,這似乎是世界各地、不分國別的基本做人道理。
然而在政治的濾鏡下,基本道理也有了新名字,人稱:威權復辟。反過來問:若禮義廉恥若等於威權復辟,那「非禮非義非廉非恥」是?!
作者本名戴于千
獨立創意代理商 Rules Creative 總經理
是個生意人,也是個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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