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光天化日之下,當街攔車公然砸車千萬搶案,本來就很奇怪,現在大部分都是靠金融轉帳,什麼人會身懷鉅款跑來跑去(除了高鐵300萬之外)?
而且被搶後還怕警察勾勾纏?關鍵就在於被搶的人心裡有鬼,這筆現金極可能是詐騙集團的犯罪所得,不知道是多少詐騙被害人的血汗錢?
台中市在檢警的努力與法院支持下,過去成功起訴羈押許多詐騙集團的車手,還曾以組織犯罪條例辦過首腦,照理說應該要有易位(displacement)效應。
詐騙集團應該不會想要在台中地區活動,因為失風被捕的機率太高,但是也因為詐騙犯罪一本萬利,只要幹一票,比其他任何行業收入都還高。
這起刑案,剛好讓台中市警方大展身手,迅速破案,證明台警察在刑事偵查能力上,是值得人民放心的。
但是對於詐騙犯罪仍然猖獗,如此本低利高,或許我們還要想想其他的辦法,要拿出像現在防疫般的魄力,才能有效阻絕。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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