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建議,要維護民進黨政府之前,先針對議題查一下相關法令,不要跟著人云亦云的帶風向。當然啦!如果你是那一群本來就抱著成見與偏見在看事情的臺灣覺醒老中青年們,那就算了。反正講再多你們也聽不進去。
有關在中國的台商陸配與子女的返台資格爭議,現在民進黨側翼名嘴與網紅們又開始拼命洗地帶風向。那我們就來看看臺灣的陸委會與移民署的相關規定:
陸委會在2019年7月發布的『兩岸婚姻所生子女之身分認定』是規定『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條第2款」規定,兩岸婚姻之子女如在中國大陸出生,未在中國大陸設籍或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並於出生後1年內在臺灣設有戶籍者,其身分自始認定為臺灣人民;倘未及於出生後1年返臺設籍者,依照本規定即為中國大陸人民。』
意思就是說,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台商子女,只要沒有在出生後1年內返回臺灣設籍,視同自動放棄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日後必須以『無戶籍國民』方式申請回臺定居。而臺灣人民在中國大陸之12歲以下親生子女要申請回台定居的規定請。
無論是出生後1年內,或是12歲以下親生子女要申請回台定居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必須先在中國申請除籍。不要以為在中國申請除籍是很簡單的一件事。
在中國,國籍與戶籍是綁在一起的,所以現實狀況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台商因為工作關係,必須長期在中國居住,有些台商與中國人婚嫁並有了子女。
就現實考量,這些台商不大可能讓子女為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將未滿1歲的孩子送回臺灣定居設籍,而台商自己跟中國籍配偶繼續留在中國經商,與孩子長期分隔兩地。
如果台商夫婦兩人必須帶著孩子長期待在中國,孩子的戶籍對孩子很重要,因為一切醫療、居住、教育等權益,都必須跟著戶籍走。站在人道立場,將心比心,如果你是這個孩子的父母,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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