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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真的需要警察才能進行居家隔離嗎?

    台灣的警察很辛苦,在天災人禍時,經常就是在第一線去收拾殘局。

    日前在機場擔任防疫的警察寫了一封公開信給蘇貞昌院長,透漏的內容是我們經常被交付的緊急任務的實況,也是政府不願面對的真相:我們的警察並沒有政府高官想的那麼大、並非警察要民眾做什麼,民眾就會遵守的,畢竟,過去這許多年來,有太多民代高官或者律師們都在示範如何踐踏警察尊嚴。

    機場第一線的防疫警察說:【希望「每個」從中國回來的航班都能以強制的方式進行檢疫掃描,是每個人都過檢疫機前檢查,不然這個防疫漏洞太大了,真的會淪陷,我們第一線真的在拚命防疫,昨天還有來自「成都」的遊客故意朝我的臉咳嗽,「我!的!臉!」我問他有沒有身體不舒服或相關的感冒症狀,他卻一臉嘻皮笑臉地跟我說沒事沒事,真的令我火大!我們都很認真的執勤,但有些人卻不當一回事,真的建議院長,每個從中國回來的或者是從中國返台的都一定要排隊從檢疫的機器前經過,這樣防疫才能做到滴水不漏。】

    現在,武漢市長已經承認有五百萬人已經離開武漢,台灣不可能偏安,但是該如何防疫?機場員警的現身說法,是提供高層決策的重要參考:有沒有可以用制度、機器取代以警察當成人肉盾牌去進行社區防疫關懷的更好做法?顯然機場警察的呼籲,層峰沒有聽進去,至少警察的長官,沒有聽進去!

    現在,即使在每個有過武漢旅遊、接觸史的國人回國後,需要進行居家隔離關懷,目前警察已經包下工程,【要求各地員警依據衛生局提供的居家安全關懷名冊,每人每日24小時內關懷一次,而且還要求警察在進行關懷時,不可穿著警察制服、不可洩漏居家安全關懷者個人資料、不可以造成擾民行為。】

    說真的,這種喪權辱警,還將員警暴露在不可知的風險中的命令,實在令人忍無可忍。

    我同意在國家有難時,警察絕對不可以置身事外,但是如果要員警依法(行政執行法與傳染病防治法)去執行社區居家安全關懷,就讓警察不但要穿制服,還要有全套的安全防備,怎麼可以在此時要求警察穿著便服,還擔心有擾民行為?行政院就應該要求主管的衛福部發布命令,如果不接受員警進行居家安全關懷者,處以罰鍰20萬,防疫如作戰,還在跟他阿姆阿伯?

    居家隔離關懷,是警察的重中之重,如果警察因此中鏢,不僅小至一個派出所,大至一個分局,甚至警察局,都要暫停營業,甚至所有與警察接觸過的民眾,都要人人自危。

    其實真的需要警察介入,才能進行居家隔離嗎?

    如果衛福部、衛生局列管的居家隔離關懷對象,請政府善用3C科技,讓他們自動以視訊定時向衛生主管人員或勤區員警回報,減少同仁與關懷對象接觸的頻率和機會,保護每個防疫人員的健康,才是上策!

    希望內政部、警政署,不要隨便包工程,喧賓奪主,反客為主。如果要做,就給現職的警察同仁足夠的防護裝備與應有的尊重!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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