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價值的認定差異外,進一步補充「藝術品價格之謎」的見解。
一、源於供需
彰顯身分與品味的符號需求,與藝術創作謀生的藝術家的產品供給,而藝術品經紀人是降低交易費用的中介。
二、本於階層
凡是人皆有滿足情感或彰顯個人身分的消費需求,因應不同財富與社會階層彰顯差異的需求,故衍生出不同的交易市場與不同階層的價格定位。
昂貴的藝術品屬於實用價值低、階層門檻高、社會評價高的商品市場,在分層上的效果格外顯著。
三、基於場域
出現在哪、被誰評價與被誰擁有,是三個降低交易費用的媒介,總稱評價體系。
平均交易價格越高的市場,評價體系中能給予高評價者的供給越少,如某些展覽館、畫評人、交易員或拍賣會,出現在哪一類評價體系中至關重要,甚至可以因價格而反過來創造意義。
就跟鞋子、車子和名牌一樣,藝術品也是分層鮮明的市場,所以不只賣方,連買方都有分層,有些賣家是不願意把作品賣給某些土豪的。
因此,對於交易價格很高的作品,質疑價值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
1.價格本身已具備意義
2.評價體系內,作品出現的場域與創作者的名聲,之稱了意義。
3.最大的意義是多數人無法為了這個意義付費,這件事本身就充滿意義。
以上是之於相對沒有技術門檻的高價值藝術品的補充說明,而收藏者願意掏錢的價值認定絕對是根本,僅供參考。
作者本名戴于千,獨立創意代理商 Rules Creative 總經理,是個生意人,也是個讀書人。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