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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網路霸凌害人命 幫蘇啟誠討公道!

    網路霸凌應設專法嚇阻惡意言論,請北檢另簽案法辦楊蕙如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

   到目前因為蘇啟誠家屬還未聯絡,但是我真的覺得楊蕙如辯解的一萬元是請吃飯太扯,所以除了追究該資金來源外,還要請北檢另簽案法辦楊蕙如刑法第273條加工自殺罪!

    另外,本案涉及一條忠心盡責優秀的外交人員性命,所以不吐不快!

    一、感謝仉桂美,這位我的老友夫人,曾代表新黨於1995年、1996年連續兩年參選台南縣立委及國大代表,現在是監察委員的桂美姐,她在監察院負責調查蘇啟誠案時,發掘可能有網路霸凌,而將案件移送給台北地檢,經過台北地檢向中華電信調閱IP後而起訴卡神侮辱公務員案!

    因為她,蘇啟誠的冤情得雪,真的是現代的御史大夫!

    二、從2010年桃園八德國中生被網路霸凌,到2015年藝人楊又穎輕生,到最近韓國流行音樂明星雪莉也遭網路霸凌輕生,楊蕙如的網軍霸凌既然已經被台北地檢認證起訴,那就請北檢應該繼續追究,蘇啟誠有沒有因為網路霸凌而起了輕生的念頭!如果有,就請地檢主動分案依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法辦卡神,並且要追出幕後的金主,因為民事賠償部分背後的教唆者也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三、蔡英文政府用網路治國已經是全台灣無論老幼皆知,1450網軍帶風向,農委會、交通部等公務員最近還在幫蔡政府擦脂抹粉,殊不知,蔡英文竟然用百姓納稅錢聘請網軍對準自己人,讓在第一線的蘇啟誠因不堪受辱而留遺書輕生,請公務員眼睛要擦亮,有任何不法情事千萬不要傻傻配合,畢竟,長官到時拍拍屁股走人,而公務員可是要負擔一切責任!

    四、有鑑於網路霸凌層出不窮,且關係名譽及生命,關於妨害名譽罪章,我如當選立委,將提案加訂網路霸凌刑罰,以嚇阻惡意言論,重懲網路霸凌分子!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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