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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解決老案,只有他做得到!

    一週又過去了!這星期最有感覺的是衛生局兩個大型頒獎典禮,因為市長行程較忙,所以都由我代表頒獎。

    為什麼最有感覺呢?因為看見現場的每一個人臉上都帶著既驕傲又幸福的表情,讓我也感覺很幸福,即使頒了數百個獎,也不覺得累!!所以我也要再次恭喜獲得衛生自主管理優良的廠商,以及優良保健志工與團體們,謝謝你們的努力讓我們有更好的食安環境!

    另外,在太陽花案件上訴與否的部分,市長交代我台北市政府的標準必須一致。所以我們重新檢視前案林明慧老師案件中,市府敗訴但未上訴的事證;我也要求警察局對於10勝訴原告的案情要重新一一檢視相關事證。原則上,員警若有違法之事證,市府對個別原告可不提出上訴,但經多方檢視相關事證與證據力後還有疑義,故市府尊重警察局提出上訴的決定。

    司法上訴審制度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以避免一審判決過於專斷或偏狹!況且市府的立場是,若有錯,該賠就賠,該改就改,絕不縱容!但執法標準如何修正、讓員警執法有所適從?以符合比例原則,才是本案上訴的重點,因此市府將尊重司法判決最終結果。

    其實市政上也仍存有很多陳年老案,像之前基隆路車行地下道工程糾紛案件就拖了27年,直到最近才判決定讞,市府要賠廠商3億多種,如果拖欠一天不還,每天利息就高達2萬多元!因此現在只希望議會快一點通過動用第二預備金還清這筆錢,好讓北市府少付一些利息。

    像上述類似的老案件還很多,我現在彷彿掉進時光隧道,陸續拾起十幾年前的老案件重新檢視,還好我當議員很久,前因後果還算清楚,所以還可以幫上點忙。總之,台北市政府步調很快、進步得也很快,就像市場改建一樣,所以我相信,也只有柯文哲市長才可以把這些老案解決掉!我們就一步步來吧!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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