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問我:「明年一月11日,我們可以在服勤的投開票所投票嗎?」警察公民權被閹割是長年存在的問題,所以他們在年改中成為被宰殺的對象,因為,沒有代言人,因為常常不能投票。
學生說:「印象中,有2-4個小時的往返戶藉地投票的路程,如果你站投開票所,這段你返鄉投票時間,警局或分局還要派其它員警去補站你的位置,很不方便,且當天警力很吃緊,很多人不想造成上頭的困擾,(或家住太遠)就因此放棄投了,我們單位很多人都不是住在當地縣市,想投都沒法投。常在想,我們警察為什麼不能和一般選務人員一樣,造冊時就在當地投開票所投呢?里長到縣長,沒投到就算了,但總統,我們要去爭取。」
過去警政署總會說,員警可以輪流返家投票。但是去年1124的投票長龍,已經證明路程假的時間絕對不夠。明年,我要爭取不在籍投票入法,要讓每個人的公民權都能行使。但在修法之前,中選會、警政署請妥善處理。至少讓所有的員警能夠在各地投下總統票和政黨票,選出心目中的領導人和代言人!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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