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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中資影響台灣媒體?仍缺證據

中資到底有沒有影響台灣媒體?立法院將要結束的這個會期中,朝野黨派衝突最大的法案是「中共代理人法」草案,而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要阻擋「紅色力量」入侵媒體。11月4 日周一,有立法委員再度質詢NCC,關心紅色媒體對台灣的影響。據立法院傳出消息說,現在有立委們想把新的目標放在有線電視集團台灣寬頻TBC身上,他們關心這家郭台銘人馬投資的媒體,背後的股東、營運狀況。

4月就有立委針對反紅媒提出廣電三法草案的修正,以補足現行法規的缺漏,但是反紅媒法案上周在立法院要二讀時,遭到封殺。事實上從2012年針對旺中的反媒體壟斷運動開始,打紅媒的聲音到現在已經超過7年了。就算是立法院暫時封殺反中媒法案,周一還是有立委繼續關心中資影響台灣的媒體,還點名特定媒體。

立委關心,台灣擁有電視台、報紙、雜誌等媒體的企業接受中資補助,讓人不放心。特定立委也是根據國際媒體如路透社、英國金融時報的報導,說中國政府拿錢給台灣的媒體,要寫中國所指定的報導內容,甚至還要送到北京審查。還有立委指明特定媒體內容,是否為假新聞……。儘管有很多指控,但是都沒有人提出違法的確切證據。

指控的立委認為,除了媒體內容可能受中資影響,媒體通路也是中資可能插手的地方,現在有線電視集團就是有關單位正關注的。

回顧過去,早在2017年NCC在審查TBC的時候,就有人提出包括中資的這些指控疑慮:「郭台銘與呂芳銘兩位投資者都是中華民國籍的自然人,卻以海外設立公司方式間接投資,管理有線電視,NCC除了要求業者據實申報海外私募基金來源外,難以查核有沒有中資。而現階段雖然查無中資,但在投資者的國際事業及投資安排上,仍無法免於國家安全的疑慮」。這些疑慮當然也都沒有具體證據,不然早就依法辦理了。

除了中資,有關單位對TBC的第二個疑慮,就是它與在中國大陸開設銀行的富邦集團關係密切。

有媒體報導過,TBC的有線電視系統台的貸款額度頗多,而上層股東APTT貸款也不少,貸款銀行之一都有富邦銀行。

今年TBC把頻道採購權從練台生手上轉給被大享公司,現在有一筆帳扯不清。業界說,TBC這筆費用如果沒有辦法在舊代理商、新代理商之間取得共識,TBC今年財務報表可能不太好看,也可能再發生其他頻道斷訊的事。

這家重心在台中的有線電視集團,營運狀況在今年被媒體報導:「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TBC的上層股東APTT在新加坡上市,股價在2015年來到最高的新加坡幣0.9元,2018年初股價新加坡幣0.6元,現在只剩新加坡幣0.13元,4年跌掉85%,一年內跌掉78%,市值僅剩新加坡幣1,9億元(約新台幣四十三點九億元)。TBC母公司APTT股價下挫,是因為外資認為,台灣是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充滿法規風險,尤其NCC介入頻道與系統的上、下架,而非以商業機制解決,對於未來營運充滿風險」。

而TBC當年在送給NCC審查的時候,負債比例73.4%,超過全國平均的43.28%,也讓委員擔心TBC的財務狀況。

這家郭台銘在2017年以拿下管理公司方式經營的TBC,2018年的獲利根據統計,在全台灣的有線電視佔有率將近14%,70萬戶,它的2017年營收接近57億,獲利9億元,到了2018年,營收降低2億元為55億元,獲利卻只剩下1.8億元。

立法院人士表示,有關單位重視TBC,有人說因為郭台銘或是富邦的關係,也有人說它背後被懷疑有中資色彩,儘管後者沒有具體證據。業界人士透露,中資在台活動不是秘密,重點是它有沒有影響媒體營運或是新聞內容。有關單位要了解的是到底有沒有中資,以及有沒有人違法在海外交易買TBC,並且間接控制這家有線電視集團。有立委透露說,根據側面了解,疑似有台灣業者參與TBC海外交易,可能違反台灣的法規。當然,雖然有人提出指控,但是目前還沒有人提出具體證據。

2017年交易時,NCC也要求TBC申報所有在新加坡的上市公司交易內容:「TBC的境外公開發行APTT基金如有重大變動,應該通知NCC」。據先前媒體報導,有關單位憂心的就是,中資如果在新加坡投資TBC台灣寬頻的上游公司,對台灣的有線電視系統集團指指點點,而有線電視又掌握了台灣電視頻道如新聞頻道的上下架權力,也等於可以間接控制台灣媒體市場。現在碰到台灣的2020總統大選,因此格外敏感。不過在沒有提出證據前,相關指控都無法成立。

正因為碰上政治,還有國際資金,再加上立法院各方勢力相互影響,有關單位關注的過程很低調,未來如何發展,更令人注目。2013年就有中資指控,當時NCC說會嚴查,後來查無實據,不然早就依法辦理了。現在相關的指控又被有心人再度提起,指控方必須提出證據,以免又淪為政治攻擊或是媒體放話。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新增:TBC聲明稿(十一月六日)

針對愛傳媒於昨日刊登 『中資影響台灣媒體?仍缺證據』之專欄文章中提及有關本公司之內容刊載說明與事實不符,本公司在此公開聲明回覆:

I. APTT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交易者為股東APTT之信託憑證,並非TBC的股份,其所投資的地區不限於台灣,標的包括為位於日本、香港、新加坡之付費電視及寬頻網路事業。且上市之信託憑證並非股份,信託憑證之持有人享有定期領取孳息之權利,但對信託之財產並無所有權,亦不得對信託財產行使任何的權利。

II. Dynami Vision Pte. Ltd為APTT的基金管理公司,郭台銘先生原本持有Dynami之少數股份,並非TBC的股份,且其名下Dynami的持股已移轉給他人。如上所述,即便之前郭先生為Dynami股東時,對TBC的經營及管理完全無涉。

III. APTT 的信託契約嚴格禁止中資購買信托憑證,違反者APTT可以強制出售,從APTT上市以來已經強制出售數件中資信託人的信託憑証。

IV. 富邦銀行僅為TBC上層公司的聯貸銀行之一,對於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無置喙之餘地。

V. 本公司之頻道上下架均依照商業常規謹慎處理,且須通過主管機關NCC審核程序,所以我們對新聞頻道的報導言論不具任何影響力。本公司一直以來恪遵法律,不會有違反任何法令的可能。

VI. TBC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台是將頻道訊號傳送給收視戶,並非製作節目的電視台,對政黨或選舉不會有針對性的言論,對於國內的選舉結果亦不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