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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山不來,我就向山走去!

 

  蔡政府全面反送台,言必稱與香港沒有司法互助,所以沒法將陳同佳引渡來台。那我說,就換一個方式,請陳同佳出獄後,到大陸任一地點,向大陸公安「自首」,由大陸公安依照民國98年由立法院核定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進行人犯之接返(移管)。

  共打第四條明文規定---雙方同意採取措施共同打擊雙方均認為涉嫌犯罪的行為。雙方同意著重打擊下列犯罪:(一)涉及殺人、搶劫、綁架、走私、槍械、毒品、人口販運、組織偷渡及跨境有組織犯罪等重大犯罪。所以台灣與大陸已經有協議針對殺人事件可以共同打擊犯罪!

  如果蔡英文政府不收陳同佳,那就代表自我限縮台灣司法主權,連最基本的司法主權都不願伸張,可以證明蔡英文現在滿街的競選廣告"顧主權",就是假的!

面對這種處處雙重標準的政府,2020一定要下架!大家如果要出這口怒氣,就請10月25日下班到凱道來,一起對總統府發出怒吼!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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