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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秉儒/為了政治目的,撕裂香港一百餘天⋯⋯

    一直覺得9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女士的撤回「逃犯條例」宣示怪怪的,為何不是由林鄭女士直接宣佈廢止「逃犯條例」,還是堅持要依照立法會議事程序處理?

    重複研究了好幾次,都覺得其中有蹊蹺。後來上網找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查到第64條「法案的撤回或押後處理」與相關細則,真是覺得「我的老天鵝啊!」過去香港這一百多天的動亂,到底是在做啥?

    還是說,這根本就是一場莫名其妙的鬧劇?發動抗爭的泛民派立法會議員們,不可能沒看過「議事規則」。

    所以他們也不可能不知道,單靠香港特首林鄭女士,是無法片面宣布撤銷「逃犯條例」,如果要合法的撤銷「逃犯條例」,一定要回到立法會開議,在「逃犯條例」法案進行二讀或三讀的程序時,宣布撤回或押後處理該法案。

    如果這是撤銷「逃犯條例」法案一定要進行的議事流程,那麼之前一百多天是在搞什麼飛機?為何鼓動群眾遊行示威抗議的泛民派立法會議員們都不願意告訴香港市民真相?為了遂行自己的政治目的,寧願眼睜睜的看著香港在接二連三的流血衝突當中,撕裂了一百多天?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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