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枋享報導】107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考生成績通知單於106年11月2日寄發,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若考生於寄發後第4天(不含例假日)起未收到時,集體報名者,請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電話02-23661416轉608查詢,申請補發日期自11月2日至11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11月2日寄發成績通知單當日上午提供手機簡訊通知成績之服務,凡報名資料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本中心以0911-511-467手機號碼主動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同日上午9時也提供網路(http://www.ceec.edu.tw/)與電話語音(02) 2364-3677成績查詢服務。
考生如對本次測驗成績有疑義,請於106年11月3日起至11月6日止,使用考生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至本中心網站之複查申請網頁,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複查結果通知書於11月8日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107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日期訂於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考生可任選其中一次或兩次都參加,第二次考試報名自106年11月3日起至11月9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之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亦可以個別網路報名。報名時,應依簡章規定繳交照片,並完成繳費。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有關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相關資訊,請逕上本中心網頁「107英聽試務專區」查詢。
本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可作為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與「考試入學」招生管道之大學校系檢定項目或「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之一。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使用有效期限三年,請考生特別注意相關招生簡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