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紹成/政大國關中心兼任研究員 在歷史上,Schism所指的是1054 年基督教世界的東西教會大分裂,形成天主教與東正教的對壘,當時並未立即導致戰爭,但長期而言,卻造成歐洲文明內部在政治文化與權力結構上的深層分流。在此意義上,Schism指的是「同源文明的結構性分歧」,而非敵對文明的衝突。 將這一歷史概念引入當前的跨大西洋關係,有助於理解美國與歐洲之間正在發生的變化。冷戰結束後,美歐一度被視為價值高度一致的「西方共同體」,但自川普2.0以來,雙方開始呈現出類似歷史性 Schism 的特徵。 首先,在意識形態方面,美國與歐洲已出現「正統之爭」。簡言之,川普重價格輕價值,但歐洲聯盟則視自由民主為最高價值與程序正義,因而還持續支持烏克蘭對抗俄羅斯的正義戰爭,但川普已經丟包烏克蘭,但執意收回拜登政府的援助資金。美歐雙方皆自認代表「真正的民主」,但其內涵已異化,這正是 Schism 的典型表現。而川普政府更視歐洲的移民政策將導致其文化衰落,甚至未來可能成為美國的敵人。 其次,在權力與秩序的理解上,川普政府最近發布的「國家戰略安全報告」(NSS)明確指出,美國將進行戰略收縮,讓歐洲國家頓失依靠,形成各自獨立自主與自求多福的分立狀態。過去宗教 Schism 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權威的集中與分散,這並非單純的政策分歧,而是對「秩序如何正當化」的根本理解差異。 第三,在戰爭與安全觀上,原本美國延續其全球戰略文化,將軍事力量視為維持秩序的必要工具;歐洲則深受兩次世界大戰與冷戰分裂的歷史記憶影響,對於以武力解決爭端的方式接受度較低。但因俄烏戰爭後歐洲重新強化安全政策,而美國反而收手,這將使得美歐雙方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框架內的合作面臨挑戰。 從歷史的角度看,Schism 往往不是立即爆發的斷裂,而是一種長期累積、逐漸制度化的分流。它不一定導致同盟瓦解,卻會深刻改變共同體的行為模式。正如中世紀基督教世界在形式上仍共享信仰,但實際上已走向不同文明路徑,當前美歐關係亦可能進入一種「同源而異流」的新常態。 總結而言,將當前美歐意識形態分歧理解為 Schism,而非單純的政策摩擦,有助於我們掌握其深層意涵,這是西方內部對自身價值、權威與世界角色的重新詮釋。未來跨大西洋關係的關鍵,不在於消除差異,而在於是否能在承認裂解的前提下,重建一種可共存的秩序敘事。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專欄
教育電台由陳碧涵博士主持的「與美感教育共舞」節目專訪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承功——新秀舞台」策展人張旭南博士。 傳統戲曲,是文化美學的精髓,更是演員以血淚辛酸錘鍊出的生命藝術。國立台灣戲曲學院京劇學系助理教授、同時也是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承功——新秀舞台」策展人張旭南博士,從小坐科,學習京劇,專攻「生」行,人生中演的第一齣戲便是《岳家莊》岳雲 。這齣戲對她而言,不僅是唱、念、做、打四功以及手、眼、身、法、步五法的開發訓練,更是人格形成過程中,英雄氣質的契合與影響 。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絕非口號。張旭南深刻體會,只有紮實的實力與透過練功捕捉的領悟痕跡,才能讓演員有把握去面對舞台和世界。戲曲的學習過程雖然充滿辛酸血淚,戲文角色的浸潤和歷練,也讓人體味了人生的悲歡離合,演員如將這些對生命的體悟、人性的善良、待人接物的細膩⋯等等,種植在自己的個性中,那麼,面對世界時的所見,便是「真相!」張旭南認為,美的展現,需要從藝術家的內心提煉出來,成為生活的重要品質。 為了給35歲以下年輕演員新秀們,能夠在學成發芽之際,便立即站上劇場 「承師之功,發揮才華」,「承功——新秀舞台」策展人得以巧思籌謀,讓演員與觀眾近距離相應相生,以真槍實彈的臨場感 ,激發演員的心理素質,讓新秀們在挫折或壓力中不斷學會及時調整、修正、成長。「承功」演出現場最讓人感動的、可貴的是舞台上可以看到資深演員(新秀的學長姐)傾力在「傍戲」,如烘雲托月般地讓新秀被看見,展現成人之美精神,激起精采共好的當下 。「青春接棒、舞台競技」 是「承功」精神,讓新秀們在與同好的切磋中 ,觀眾的鼓舞中,堅定志向,精益求精,承先又啟後,讓傳統藝術人才不斷層、戲曲藝術文化不失傳 。 張旭南認為「真誠是演技的必殺技!」美,是一種真誠的感受,當演員能夠發自內心地將真心誠意形於外時,就能夠打動人心。張旭南深信所有學習傳統藝術的孩子們,一旦功底打好,未來的可能性是無可限量的,無論是跨界到流行音樂界、影視界、文化創意產業,紮實的基本功將成為創造自信與文化藝術影響力的源頭。是故,承師之功,青春接棒,承先啟後,精益求精,是不二法門!
張瑞雄/台北商業大學前校長、叡揚資訊顧問 在全球貿易戰雲密布與人工智慧技術突飛猛進的交匯點,二零二五年底的科技版圖正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劇烈震盪。隨著華盛頓與北京在半導體出口管制與關稅政策上的博弈進入白熱化,科技產業已經不再僅僅是商業競爭的場域,而是演變成了國家主權與地緣政治的核心戰場。這種轉變不僅影響了科技走向,更重塑了全球企業對於未來五年的戰略佈局,使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工智慧在現代文明中所扮演的角色。 人工智慧代理人的興起正改變軟體開發與應用的邏輯,如果說過去的技術是為了輔助人類,現在的趨勢則是朝向全自動化的任務執行邁進。科技公司不再滿足於只會對答的聊天機器人,而是致力於開發能獨立操作軟體、處理複雜業務流程的智慧系統。這種轉變意味著企業競爭的關鍵點,已經從功能的多寡轉向了深度的智慧整合。 當前最受矚目的焦點無疑是川普政府重返白宮後所帶來的政策不確定性,他在二零二五年初提出的關稅計畫與保護主義措施,迫使矽谷的高層與創投家們不得不將地緣政治風險納入每一項投資決策中。過去那種無國界的科技發展模式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強調在地化生產與技術自主的思維,這不僅僅是為了應對貿易壁壘,更是為了在日益不穩定的國際秩序中尋求生存空間。 在這種大環境下,人工智慧的發展路徑正從單純的實驗室研發,轉向更具實戰意義的基礎設施建設。我們正在見證一個從「人工智慧資料中心」轉向「人工智慧工廠」的政治化更名過程。這種稱呼上的演變反映了政府與企業界的一種共識,即算力不再只是儲存與運算的工具,而是像電力或石油一樣,是推動國家經濟運行的基礎設施。 這種工廠化的趨勢在能源領域引發了連鎖反應,由於大規模模型訓練對電力的需求近乎無窮,能源供給已成為科技競爭的真正瓶頸。投資者現在關注的不再只是演算法的優劣,而是誰能掌握穩定的電力基礎設施。這種對硬體與資源的爭奪,使得原本輕資產的軟體行業,逐漸顯現出重工業化的特徵。 在國際投資佈局上,區域性的技術生態系統正在形成,跨國合作不再是單純的財務投資,而是在構建一個具有區域特性的技術聚落。這種做法在歐洲、中東及亞洲國家中屢見不鮮,顯示出各國政府在追求人工智慧主權方面的強烈意願,試圖在美國與中國之外建立第三管道和技術來源。 展望二零二六年,技術與政治的糾纏只會更加緊密。預計機器人將成為標準的資本投資項目,而不僅僅是科技公司的實驗品。隨著自動化在運籌與操作層面的普及,企業對人才的需求將向更高層次的系統設計與協調傾斜。政府對於在地人工智慧產能的投資也將持續擴大,試圖將核心技術鎖在國境線內,以確保在未來的數位冷戰中立於不敗之地。 這種技術集權化與區域化並行的現狀,給中小型企業帶來了極大的挑戰。在一個由基礎設施與巨額資本驅動的時代,創新者必須在細分領域尋找突破點。未來的競爭將不再是單純的點子競爭,而是整合政治、資金、能源與開發效率的綜合國力之戰。 在這一片混沌與機遇中,我們必須意識到科技從來就不是中立的,它承載著開發者的意志,也受限於政治家的決斷。當我們跨入下一個技術週期,唯一能確定的是,舊有的規則已經瓦解,而新的秩序正在資料工廠的轟鳴聲中逐漸成形。一個由智慧與自動化主導的全新時代,已經在二零二五年底悄然降臨。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戴東清/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教授 近期台灣政治爭議接連不斷,從NCC人事案、大法官提名案受阻,到推動全面性大罷免,再到行政院長以不副署方式回應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看似各自獨立,實則反映一個根本問題,亦即執政黨始終拒絕承認自己處於少數執政的憲政現實,並試圖將權力制衡扭曲為政治對抗,甚至創造出「在野獨裁」這種舉世未聞的說法。 首先,在NCC與大法官人事案上,執政黨仍停留在完全執政的政治慣性。依憲獨立機關與司法人事須經立法院同意,本質就是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制衡。然當人事案在國會遭到否決,執政黨不是反思人選是否欠缺跨黨派信任,而是將立法院依法行使同意權,定性為政治杯葛、癱瘓國政。相關機構因人數不足而無法順利運作,豈能將責任全推給在野黨? 其次,當大法官人事長期無法補齊,憲法法庭竟僅以五位大法官,即作出《憲法訴訟法》違憲的解釋,更突顯制度運作的荒謬。一方面,執政黨無法在國會取得大法官人事同意,造成憲法法庭人數不足;另一方面,卻又在殘缺的組成下,推翻立法院多數通過的法律。這種以少數中的少數來否定國會多數的憲法解釋,不僅正當性薄弱,也使司法權被迫承擔本不該承擔的政治壓力。 第三,當行政權在國會屢屢受挫後,執政黨轉而訴諸政治動員,全面操作大罷免,更顯得是對少數執政的抗拒。罷免制度原是人民對失職民代的最後防線,卻被操作為翻轉國會結構的政治工具。未能透過大罷免否定大選所形成的國會結構,近期執政黨反而藉行政院長「不副署」法律案,鼓勵倒閣、解散國會進而重新改選,顯已將大罷免後須休養生息的說法抛諸腦後。 最後,行政院長以「不副署」為由拒絕執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更是跨越憲政紅線的危險舉措。《財劃法》是法律案,而非年度預算案,立法院依職權制定或修正法律,調整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本就是立法權核心內容,並不構成違憲。行政院長透過不副署使法律實質無法生效,等同賦予行政部門否決權,顛倒權力分立原則。更何況在野黨既無行政權、無人事任免權、無預算編列權,試問要如何獨裁? 回顧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陳水扁執政時期同樣面臨朝小野大困境,但行政權仍在制度內承受權力制衡,而非否認國會多數的存在。少數執政不必然導致治理失能,反而可成為民主政治成熟的試金石。真正的民主危機,不在於在野黨行使憲法權力,而在於執政黨拒絕承認自己已不再是多數;若持續不面對在國會已是少數的現實,未來憲法失序的現象恐難以停止。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湯紹成/政大國關中心兼任教授 在當代民主制度中,「倒閣」往往被視為議會制衡行政權的核心工具,以《基本法》為名的德國憲法第67條規定「建設性不信任投票」(Konstruktives Misstrauensvotum)與68條「信任問題」(Vertrauensfrage)雙軌制度,正是一種在政治穩定與民主責任之間取得平衡的典範。 所謂「建設性不信任投票」,是要求議會在推翻現任總理的同時,必須以絕對多數選出新任總理,而所謂「建設性」就是在提案時備位總理就必須出現,否則無法成案。然後1/4議員提案後1/2通過,隨即議會選出新總理,並無解散國會的問題。德國歷史上真正成功的建設性不信任投票僅發生過一次,就是1982 年社民黨總理 Helmut Schmidt被基民盟Helmut Kohl 取代。 與此相對,德國的「信任問題」是由總理主動檢驗其在議會中的支持度,若通過,政府繼續執政。反之,只要本黨部分議員不投票,信任案就不會通過,總理可請求聯邦總統解散國會,訴諸提前大選。歷來德國總理多次策略性地主動「輸掉」信任投票。 但我國憲法沒有「信任問題」而只有「不信任投票」機制,並與解散國會相連接。如今若執政黨主動,只要再拉攏六位他黨議員,將可通過「不信任投票」後解散國會重新選舉,藍白陣營必須加以堤防。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劉性仁/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我國到底是否為立憲主義的國家?政府是否應當尊重憲法的權威性與最高性,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大法官除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正副總統彈劾案及政黨違憲解散事項之職權。又根據一一四年元月修正公布之憲訴法第卅條第二項明確規定:「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這樣明明白白的規範擺在這裡,大法官們視若無睹,顯然此次憲法法庭組成違法。 而日前作成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現有八位大法官中僅五位參與評議,另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則是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指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主張該判決「依法」不生效,法律效力自始不存在,當然無效。且五位宣判憲法訴訟法違憲、立即失效之大法官,並無公法學者,這究竟是政治判斷還是法律專業判斷?不無疑問。 五位大法官分別是謝銘洋、呂太郎、尤伯祥、陳忠五與蔡彩貞認定新修「憲法訴訟法」違憲,其爭議的關鍵在於人數,大法官參與評議之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如今只有五人,形同少數決定一切,且失去合議制制度設計的原始目的,更違背避免由單一總統任內全數任命,要盡可能讓多元意見加入。 我們必須理解憲法法庭是解決憲政衝突的機制,而不是另外製造憲政爭議的場域;憲法法庭應扮演中立裁決者角色,而非介入政治爭端。如今諸多朝野爭議議題,全都是用法律案包裝的政治議題,一旦用法律手段解決,當然會產生爭議;五位大法官人數及代表性均不足,卻堅持做出如此的憲法判決,也無怪乎會引起那麼大的爭議風波。 當沒有人再把憲法法庭判決當回事,更多人相信執意違法裁判的大法官忠誠於特定政黨而非憲法,那麼失去憲法法庭的崇高尊榮性。八位大法官中另外三位因拒絕參與評議背書的大法官,被排除在「總額之外」並寫下「不同意見書」,直接點名這號判決「自始無效」,這次的爭議受傷最大的是憲法法庭和大法官的崇高性。 針對五位大法官的意見,完全忽略國會多數代表多數民意,且立法院議事程序乃係屬於國會自律事項,如釋字三四二號解釋,基本上認可立法院議事瑕疵應由立法院自行補救,避免政治爭議轉移到司法。也就是說,立法院產生的爭議,由於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問題,却不能解決與處理朝野對立之政治問題,若大法官公然把手伸進立法院議事程序,非但無助化解朝野對立,反而徒增困擾。 針對此次朝小野大是客觀事實,大法官不能成為助力少數犧牲多數的元凶;當憲法法庭判決「新憲訴法」違憲同時,特別說明違憲判決之外,包括「正副總統彈劾案」和「宣告政黨解散」案件,若不及時處理,也會造成政治動盪及社會紛擾,朝野對立永無寧日。 總之,憲法判決非比兒戲,解釋或裁判門檻理所應當具有一定的高彬準,就像立法院彈劾正副總統要三分之二,而非簡單多數決的二分之一,因此憲法判決應當謹慎,大法官更應遵守權力分立原則,不要侵害代表民意的立法;看看美國想想台灣,如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所表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在2025年5月在一間著作權案件中,5名大法官自行迴避,剩下4名大法官未達門檻,只能直接維持下級審裁判,不能進行實質審理裁判;反觀台灣,5名大法官既不受憲訴法新法拘束、也不遵守舊法,五個人就直接宣告法律違憲,如此兩相對比,從此看出足見台灣的憲法法庭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先前行政與立法有爭議,再加上司法和立法也有爭議,看來台灣的體制真的出大問題了。 職是之故,民進黨必須面對國會少數的事實,拿出智慧與誠意來解決爭議避免空轉虛耗;不宜司法介入立法造成體制毀壞。倘若若大法官未謹守權力分立份際,大法官交還違憲審查權至各級法院的思考或許提供我們另一個方向。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 那個部會最保守,又自以為是?立法委員們普遍認為是教育部。從上周有關「學習歷程」的解釋,可以印證這種說法不是沒有道理。 本周全台重大消息之一是,根據教育部統計,學習歷程檔案中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未提交比率,逐年增長,其中多元表現未提交率更高達近5成。 怎麼辦呢?令人噴飯的是,教育部針對連續了四年出現的問題,本來應該加以檢討,進而拿出改善對策。然而,教育部的反應居然是,學習歷程檔案重質不重量,也尊重個人意願,為避免外界以不同身份別學生提交情形定論學習成效,衍生過多不必要紛擾,今後將未再有相關統計。 這不是鴕鳥,甚麼才叫鴕鳥?!有缺點居然把問題歸在統計。管理上有名言:沒有調查,沒有统計,就沒有發言權。官大學問大,教育部怎麼可以表演的如此神靈活現?! 回溯過去四年來,大學教授和高中老師們三不五時就建言,學習歷程曲高和寡、不切實際和有失公平。高中生團體也多所批評,教育部就是充耳不聞。考試,尤其是悠關人一生最大轉折的大學入學更是必須講求公開、公正和公平。對學習歷程,教育部居然說可交也可不交,看個人意願,特制度的錯推給個人,果然官有兩個口,佩服!佩服!再佩服! 事實是,108課綱上路後,高中生都要建制學習歷程檔案,實際上卻因建制麻煩、升學時不一定派上用場,導致學生愛交不交。教育部統計,學習歷程檔案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未提交比率,逐年增長,其中多元表現未提交率更高達近五成。 教育部強調,學習歷程檔案非僅用於升學,而是透過歷程紀錄,培養自主學習、反思等能力。問題是,公平是考試最基本的前提,既然不用於升學,就不能將之列為考試的評選項目。教育部怎能大言不愧地說「非僅」來混淆視聽。請問,數學、英語、物理、國文、化學、生物、歴史、地理等等,有那一科只是用於升學? 「最扯的最,學習歷程不少應該是外邊補習班的傑作。」大學教授友人們常說:「多元學習很多也都是用錢買來的套裝。而公認的事實是,教授們不會有太多的時間認真去看。」教育部長、次長多是大學教授出身,難道他們的眼睛和耳朵不一樣! 教育部大官們有沒想過,學習歷程已經讓貧富家庭的孩子在所謂多元表現的差距愈來愈大,「非僅用於」但又列入考量,反而會使考試的不公平性更為明顯與擴大!私立大學的大學生有一半來自一般中下家庭,教育部有去研究原因出在那裏嗎?不能死抱著歐日的舊案不放,人家早知錯而改了。別鬧笑話了! 高中教育很重要,但不是教育的終點,上面有大學;沒上大學,也還有其它的學習。教育部因為大學考招制度,等於把高中學習的時間縮短了半年,卻又硬塞了很多號稱多元學習的課程在内,還口口聲聲把它推給美化了的自主學習,真會自圓其說! 連台成清交頂尖大學的理工學院都發現,學生們的數理知識明顯下降了。基礎衰退了,還談甚麼科學和科技升級呢?這不是設個半導體學院就能改善的!科技和人文當然要均衡並進,但高中的教育學程規劃長期過於偏重人文,科技出身的教授進入教育部,為了官位,又隨波逐流。 教育部大官員們,走出辦公室,走進大學和高中,更多和產業界接觸,認真聽聽大衆的心聲吧!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教育電台由陳碧涵博士主持的「與美感教育共舞」節目專訪建築設計師徐瑞陽。 建築設計不是打造冰冷的鋼筋水泥,要將理性設計轉化為溫暖的「參與式劇場」空間,建築設計師也是一位詩人。多年來積極參與教育部「校園美感環境再造計畫」的徐瑞陽,堅信設計的靈魂在於創造一個能被使用者「再創造」的環境。美,不是追求舒適整潔而已,要透過空間安排,讓生活在其中的人產生行為與情感流動,並從中找到文化認同與自我人格特質。美,總是發生在心靈被洗滌時! 徐瑞陽談起陪伴遷校三次的排灣族屏東縣泰武國小三期計畫時,泰武國小師生的存在美學發想和實踐,深深感動著他,所得著的收穫遠比他付出的要來得多的多。例如,堅持每年登爬北大武山的教學傳統:透過攀爬聖山與山上的祖靈對話、尋找自族的生命印記。徐瑞陽將這份精神融入設計,打造了環校步道,串聯「古謠」、「情歌」和「生活的故事」主題,將隱喻情愛的植物栽種於步道中,排灣族特有的石板元素排建其間,讓孩子們在步道走跑跳時,自然而然地識得排灣族文化、祖先特有技藝工法;徐瑞陽還將舊校區的九芎樹移植至新校園,象徵文化的傳承與延續,讓全校師生都親身參與、建構「回家的路」。 另外,徐瑞陽參與設計陪伴的「校園美感環境計畫——布農族台東縣桃源國中,」 紅葉部落精湛、動人的棒球歷史文化傳承,徐瑞陽關注著棒球隊隊員們的身心靈喘息空間。將位於校園角落的閒置教室,打造為多功能教室,成爲宿舍至球場之間的中繼點 ,打造大面窗戶,面向遠山與溪流交會處,成為一個可以遙望遠山,引吭高歌的表演平台。邀請在地傳統技藝達人阿布思老師,教導學生從環境中認識植物、挖掘薯榔與薑黃等植物,學習傳統染織技藝。這不僅是藝術課,更是自然、化學和文化記憶的無界線教科書練武場。驚嘆於天然物質染出的顏色、色彩之美,徐瑞陽將這些顏色做成校園「空間指標;」設計美好的操作動線和教境,讓學生們樂於、便於學習自族傳統技藝並將之融入當代生活中,用具特色的文化基因,洗滌心靈,開啟對美的識別雙眼。 徐瑞陽認為設計師介入校園空間,可以讓教育的場域隨時轉變。透過一棵樹、一塊石板、甚至是一種古老的染色技藝 ,將傳統文化的重量與大自然的力量,不經意地安置在孩子們的日常步調中。讓身體處在高強度訓練的隊員們有個喘息的空間,讓文化傳承在達人的帶領下,成為最有滋有味的教科書。對徐瑞陽而言,美就是體驗、感受和察覺的過程。每個人都能打造一個屬於自己的美感環境與空間 ,讓文化技藝成為心靈的滋養原力,最終能影響、打動他人的心。
蔡鎤銘/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教授 在當前國際地緣戰略競爭日趨激烈、科技與軍事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保護國防工業的核心資產已成為大國安全保障的關鍵環節。中國大陸近期公佈並將於2025年9月15日正式施行的《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正是這一趨勢下的重要立法舉措。該條例並非孤立存在,它與中國大陸既有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共同編織了一張從前線作戰設施到後方生產命脈的立體化、精細化保護網絡。本文旨在深入剖析這部新條例的核心內涵,並聚焦其如何與上位法《軍事設施保護法》協同配合,從而揭示中國大陸在國家安全法治化建設上的最新佈局與戰略考量。 從「軍事設施」到「軍工設施」:保護範圍的戰略性延伸 要理解《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下稱《條例》)的意義,必須首先釐清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下稱《保護法》)在保護對象上的根本區別與內在聯繫。 《保護法》作為國家法律,其保護對象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例如指揮工程、軍用機場港口、訓練試驗場、軍用信息基礎設施等。這些設施本質上屬於軍隊直接管理和使用的作戰與保障體系。而新頒布的《條例》,其保護對象則明確指向「承擔國防科研生產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內,直接用於重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試驗、存儲等活動的關鍵建築、場所和裝置。這包括研發製造場所、測試裝置、成品與危險品庫、數據中心,以及專用的港口、鐵路、公路等。 這種區分顯示了立法思路的關鍵拓展: · 《保護法》聚焦「使用端」:保護的是軍隊戰鬥力的直接呈現平台。 · 《條例》聚焦「生產端」:保護的是軍隊戰鬥力生成的源泉和現代國防工業的基石。 兩者關係猶如「矛尖」與「鑄矛工廠」。《保護法》護衛已出鞘的利劍,而《條例》則為鑄劍的熔爐、鍛造的車間加上了一把更為精密的專用鎖。這種從單純保護軍事設施到同時保護核心國防生產能力的轉變,反映了大陸在國家安全觀念上的深化,即認識到在現代化戰爭中,確保武器裝備研發、生產鏈條的安全、穩定與持續,與保護前線陣地同等重要。 保護體系的深化:從原則框架到可操作細則 在確立了獨特的保護對象後,《條例》在具體保護機制上,既繼承了《保護法》的成熟框架,又針對軍工設施的特點進行了細化與升級,形成了更具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 1. 劃區保護模式的承接與特化 《保護法》確立了根據安全保密需求與危險等級,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及「安全控制範圍」的分類保護模式。《條例》完全吸納了這一思路,為重要軍工設施創設了「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及必要時的「外圍安全控制範圍」。然而,在劃定程序上,《條例》體現了更強的行政管理色彩。《保護法》要求軍事禁區、管理區的範圍需由省級政府與有關軍級以上軍事機關共同劃定;而《條例》則規定,保護區範圍由設施管理單位擬製,報省級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會同地方政府等審核,最終由省級政府同意,並報國務院主管部門。這一流程更加凸顯了在軍工設施保護中,地方政府與國防工業主管部門的協同責任。 2. 防護措施的技術化與精細化 《保護法》提出了設置障礙物、界限標誌等基本防護要求。《條例》則在此基礎上,針對軍工設施可能面臨的現代化威脅,提出了更為具體和技術化的防護標準。例如,它明確要求陸地保護區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出入口需設置崗哨,並採取電子監控、身份識別、出入控制、車輛攔阻乃至危險物品檢測等綜合技術措施。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區域,還需配備預警探測、險情感應處置、防偵察監視等手段。這些規定顯示,《條例》的防護理念已從傳統的物理隔離,升級為融合了資訊安全、生物特徵識別、智慧監控的主動性、技術密集型防護體系。 3. 管理責任的明確與下沉 《保護法》原則性規定了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責任。《條例》則以專章形式,極大強化和細化了「重要軍工設施管理單位」的主體責任。它要求管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保護責任制、實施全過程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此外,還特別強調了單位在內部治安保衛、反間諜安全防範、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具體職責。這意味著,保護軍工設施的安全已不僅是國家和軍隊的責任,更成為每一個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核心義務,將安全防線直接夯實到了生產一線。 立法意圖與戰略信號:應對新時代安全挑戰的法治回應 《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的出台,絕非簡單的技術性法規補充,其背後傳遞出清晰的多層次戰略意圖。 首先,這是應對嚴峻複雜安全形勢的直接法律工具。正如《保護法》修訂時所指出,當前「國際形勢複雜變化,重要軍事設施安全保密形勢更加嚴峻」。將保護範圍擴展至軍工設施,正是為了防範針對國防關鍵基礎設施的偵察、滲透、破壞與網路攻擊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條例中對電磁防護、數據安全、防偵察監視的強調,都極具現實針對性。 其次,它旨在理順並強化「軍地協同」的保護機制。無論是《保護法》還是《條例》,都反覆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與有關軍事機關或主管部門的共同職責。這旨在解決過去可能存在的軍地溝通不暢、權責交叉等問題,通過法治化路徑,將國防需求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如土地利用、城鄉建設)進行強制性銜接與協調,確保經濟發展不損害國防安全,國防建設也盡量減少對經濟民生的影響。 最後,此舉向外界展示了中國大陸捍衛其核心國防工業能力與戰略威懾可靠性的堅定決心。在高端製造與科技創新成為大國競爭焦點的今天,保護好先進武器裝備的研發與生產線,就是保護未來戰爭的「產能」與「技術迭代能力」。《條例》的頒布,可被視為一種戰略威懾的組成部分,表明大陸正從法律層面系統性地加固其國防體系的每一個關鍵節點。 結語 《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與《軍事設施保護法》的關係,呈現出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法治體系「骨幹加強、枝葉豐滿」的發展邏輯。《保護法》構建了軍事設施保護的骨幹框架與核心原則,而《條例》則作為重要的專項行政法規,針對國防工業這一特定關鍵領域,生長出了更為細密、更具操作性的保護枝葉。二者共同作用,將保護範圍從傳統的軍隊作戰單元,縱深覆蓋至國防經濟的生產單元,標誌著大陸的軍事設施保護理念實現了從「戰場」到「產線」的歷史性延伸。 這套日益精密複雜的法律盾牌,其最終目標是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國家用於防衛與反擊的「矛」都能被持續不斷地鑄造、打磨並安全地遞送至戰士手中。這不僅是依法治軍、依法強國的具體體現,更是在充滿不確定性的國際格局中,謀求戰略安全與發展主動權的深層次法治佈局。隨著該《條例》於今年9月的正式施行,其如何與《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在實踐中協同運轉,將是觀察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要視窗。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張瑞雄/台北商業大學前校長、叡揚資訊顧問 生成式AI和AI搜尋的推出讓網站擁有者非常焦慮,在這個AI的時代如何繼續吸引讀者的眼球?AI讓搜尋引擎優化(SEO,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的遊戲規則正在改寫,但機會並未消失,只是換了一種形式。 過去二十年,品牌在網路世界的生存法則很簡單,把關鍵字塞進內容,建立大量反向連結,想辦法爬上Google搜尋結果的第一頁。這套玩法確實有效,因為當時的搜尋引擎就像一個巨大的索引系統,誰的網站結構清楚、外部連結多,誰就能獲得更好的排名。但隨著網路內容爆炸性成長,同質化內容充斥市場,單純追求排名的策略已經走到了盡頭。 更關鍵的轉變來自使用者行為,年輕世代的資訊獲取方式早已跳脫傳統搜尋框架,他們在YouTube上找教學影片,在Dcard和Reddit上看真實討論,在TikTok上追蹤即時話題。Google搜尋引擎只是順應這個趨勢,開始在搜尋結果中優先呈現這些平台的內容。搜尋演算法的工作不是教育使用者,而是滿足使用者。這個原則聽起來簡單,卻道出了一個殘酷的事實:如果你的內容不夠真實、缺乏人味,就等著被論壇取代。 生成式AI的普及更加速了這場變革,當ChatGPT、Perplexity等工具開始直接整合答案,而非只是列出連結,傳統的「排名第一」已不再是唯一目標。取而代之的是「能否被AI引用」「能否成為答案的來源」。Google推出的AI Overviews功能,會在搜尋結果頂端直接呈現AI生成的摘要,並標註資料來源。這意味著品牌需要爭取的不只是曝光,更是被AI信任和引用的資格。 這場轉變並非全然負面,雖然某些搜尋查詢的單次點擊率下降,但整體搜尋量卻在增加。原因在於AI降低了搜尋門檻,當人們相信能快速獲得可靠答案時,他們會提出更多問題。搜尋變得更容易,問題總量自然增加,整體流量反而擴大了,關鍵在於品牌能否在這個更大的池子裡分到一杯羹。 要在AI主導的搜尋環境中生存,品牌必須徹底改變內容策略。那些AI能輕易總結的淺層資訊,已經失去了價值。真正有競爭力的內容,需要具備深度調查、實驗數據、第一手經驗和獨特觀點,若使用者點進網站發現是廢話,馬上就會跳出來,AI摘要的功能,就是把這些淺層資訊過濾掉。 更值得注意的是AI時代的曝光邏輯正在改變,過去爭的是排名順序,現在爭的是「被提及」。當AI摘要標註「根據某某網站的說法」時,即使使用者當下沒點擊,品牌權威已經建立。這種AI連結的價值,可能比傳統排名更重要。因為它直接告訴使用者:這個品牌值得信賴,是這個領域的資訊來源。 品牌還需要建立更廣泛的數位足跡,在Medium、Quora等平台發布內容,與產業媒體合作,經營社群討論,這些都是AI抓取資料的來源。單靠品牌官網已經不夠,你需要讓品牌在整個網路生態系統中都有聲音。這不是傳統SEO公司會關注的面向,卻是AI搜尋時代的致勝關鍵。 小眾市場的機會也在擴大,例如過去搜尋「洋裝」,大品牌霸佔首頁。現在使用者可以問AI:「我要參加室友的海島婚禮,有教堂、泳池和草坪,請推薦合適的洋裝。」這種超具體、超複雜的需求,正是AI擅長處理的。專精於特定利基市場的品牌,終於有機會被精準送到目標客戶面前。 搜尋優化從未死亡,只是進化了。從傳統SEO到生成式引擎優化(GEO, Generative Engine Optimization),每一步都是為了在不同搜尋場景中爭取被看見的主動權。真正被淘汰的是那些平庸、過時、只想騙流量的舊內容。AI時代需要的是真正有價值、有深度、有人味的內容。這不只是技術調整,更是思維的徹底轉變,從爭排名,到爭信任。這場網路搜尋革命,才剛剛開始。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