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靜報導】媒體報導國語日報社董事長已內定,教育部嚴正澄清絕無此事,完全是有心人惡意造謠、蓄意混淆視聽!教育部指出,依民法及非訟事件法相關規定,財團法人臨時董事之選任是法院的職權,並非教育部;10月12日教育部依據查證結果,依民法規定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程序上,國語日報社必須先待法院指派臨時董事,並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規範修改捐助章程後,再改選新一屆董事,董事長則由新任董事互選。而法院目前尚未進行臨時董事之選任程序,更遑論已有新一屆董事或董事長之人選,相關報導顯然是空穴來風!
教育部重申,國語日報社半年多來相關紛爭均源自於現任董事間之惡鬥,鑒於董事違反法令及章程規定情節重大,教育部本於主管機關權責依法辦理,以維護報社員工權益及確保社會公益,並期儘速恢復該社正常運作。國語日報社雖由政府捐助成立,未來應由教育部指派至少二分之一董事,但仍屬於獨立的私法人,其媒體運作仍由該社獨立自主,有心人士不要刻意製造政治化之議題,企圖扭曲或抹煞歷史事實及真相!
針對國語日報社新屆董事及董事長已有內定人選之報導,教育部再次嚴正聲明,純屬毫無根據之臆測,請有心人士不要一再的製造假新聞!教育部也呼籲應尊重法院職權,並要求該新聞媒體應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