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蔡詩萍專欄】看到台灣歌手蕭敬騰、張韶涵等,在中國上「春晚節目」,必須在媒體前,大讚「祖國的強大」,「呼籲台灣心向祖國」等等,毫無疑問,要引起台灣民眾、台灣網友的一陣議論,乃至撻伐!
其實,我真的覺得倒也不必!我們身在台灣,很了解多元、開放,是怎麼一回事;也走過從前,「偉人」天天在媒體頭條,執政黨永遠是新聞標題的年代。
只要感同身受想一下,也就能理解「台灣人在中國大陸」,是怎麼一種處境了!
有些台灣人,不認同自己是台灣人,於是「心向祖國」,那是他們「選擇的自由」,但他們必須感謝台灣,感謝台灣的中華民國民主體制,「容許」他們可以這麼做!
但,還有更多台灣人,他們去中國,無非是為了賺人民幣,為了賺錢,不免「被迫」必須表態。
「表態」這個詞,有趣,「表」是動詞,「態」是名詞,是彰顯於外的樣態,表了態,輸了誠,你就認為一切OK了嗎?這就是民主社會,與極權專制社會最不同的地方。
民主社會,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內在世界,亦容許這個內在的個人世界,於是,只要你不侵犯他人,你可以有說話的自由,也可以保有緘默的權利,別人不能強迫你不說話,當然政府更不能強迫你不說話!
於是眾聲喧嘩,是民主自由開放的現象。
但,或許最能彰顯自由民主體制之珍貴的是,你,可以做異端,講政府不愛聽的話,也沒事;但,你,也可以做「俗辣」,我不講話難道不可以嗎?是的,在民主社會,你也可以惦惦欸(靜默的),做個不講話,只賺錢的人!
這是「你生而為人的權利」!但在專制社會呢?那可不同了,你要賺錢嗎?你要發展嗎?那你首先不得牴觸黨的權威,不得冒犯最高領導人的意志!怎麼知道你沒有牴觸,沒有冒犯呢?
於是你要表態,要盡一切可能,「表」你的「態」,你表的態,是真心誠意嗎?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須表態。
其結果,就是媒體一片歌功頌德,人人一嘴領導英明,反正,說了我就沒事,不說我就有事,最終,這社會就是「虛矯的」社會,就是一堆了無新意的修辭充斥!
但蕭敬騰、張韶涵這些藝人,乃至於一些在大陸設廠的企業家,除了時時必須「被迫表態」外,他們還有另外一種,身在民主社會的台灣民眾,不易了解的悲哀,那就是「連不說話的權利」也沒有!
我們常想,歌功頌德,很噁心,那我不講可以嗎?抱歉,不行,專制體制,你連這權利,這「緘默」「不講屁話」的權利也沒有!
早在1950年代,中共才剛剛在大陸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際,就發起一波波強悍的「清除胡適思想運動」,總共出版了數百萬字的《胡適批判》,一堆留在大陸沒有出來的學者,作家,「紛紛表態」批判胡適!
為何選擇胡適呢?只因為,胡適被視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是當時自由主義的代言人,中共專制體制,要建立一言堂,必欲去之而後快!
當時,胡適被媒體問及此事,他淡定的說了幾句至今仍閃閃發亮的金句:「在共產體制下,人沒有說話的自由,也沒有不說話的自由!」
1950年代至今,七十個年頭過去了!中共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非昔日吳下阿蒙,強大到足以令共產黨驕傲,令國際側目了!幾經改革開放的中國,人民也許有了不少說話的自由空間,但仍不足以說出「不要共產黨的自由」!
享有相當程度富裕與強大的中國共產黨,為何缺乏自信,非要在大陸發展的台灣民眾,隨時隨地「交心表態他們是中國人」?難到,他們一旦保持沉默,共產黨就感覺不安,感覺焦慮嗎?
七十個年頭過去了,中國的強大,好像並沒有讓共產黨政權,真正對人民放心,對自己的統治放心,否則,他們大可不必那麼在意:人民有說話的自由,人民也應該有不表態的權利!
作者為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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