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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去年國道警察陳啟瑞殉職後,高公局在今年年初發布的新聞:國道施工增設防撞設備。 但是這20部的防撞車,很少有機會用在保護國道警察的執勤安全上,因為委外的防撞車數量、機動性不如警察,所以儘管高公局平均每月出勤1300多次, 國道每年處理三萬多件( 不包含故障車戒護),實在不成比例。 我Google高公局的法定任務,確實有「事故處理、交通管理之配合、協調與執行」這項,並配置有「事故處理班」,但是卻是用外包形式把責任轉嫁出去,實際上並沒有發揮「交維」功能,也明顯怠於「管理」與「監督」,使得國道警察同仁每次處理事故都必須一邊「交維」一邊「處理事故」,疲於奔命,為了用路人生命安全置自己生死於度外,交通部高公局掌管數千億國道基金,卻不時聲稱「事故處理班」配置人力不足,對於國道警察不斷在值勤時發生傷亡事故,每次只能道德呼籲用路人不要疲勞駕駛,這算哪門子的負責任的政府? 國道的警察弟兄告訴我:對於又聾又瞎的疲勞駕駛, 再多的警示燈和警報器都沒有用,近1年4個月以來,3起4人因公殉職案,不論白天和黑夜,撞到警車的肇事駕駛都表示撞到警車時他們才醒過來,只有防撞車才能使防撞車輛遭受撞擊時本身潰堤和分散及吸收撞擊力, 才不會有駕駛人和警察受傷的情形,這樣才能幫助第一線處理同仁~~,生命無價,一再為了保護用路人, 而犧牲國道警察同仁。 交通部、高公局的高官們,看到這麼多員警在國道執法傷亡,你們居然還能視若無睹,還能夠安睡,2020年一月的選舉,一併算帳!!!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全文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