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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又要漲?新建物強制裝太陽能板 網酸:綠色真是門好生意

示意圖。內政部日前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應設太陽光電,引發網友不滿,「真擾民政策」。圖/中央社
示意圖。內政部日前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應設太陽光電,引發網友不滿,「真擾民政策」。圖/中央社

內政部日前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應設太陽光電,且設備需能承受颱風期間至少17級強陣風,並排除宗教殯葬類等4類建築;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定。消息一出,引發網友嘲諷,「綠色是門好生意」、「光電業又有大單囉」,但也有網友擔心,「以後走在路上隨時有可能被光電板砸中」。

內政部與經濟部於19日會銜發布標準,明定新建建築、增建新增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改建後屋頂面積變更達同一門檻者,均應依規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比例同樣採每20平方公尺配置1瓩原則。

國土管理署官員說明,「建築面積」指建築物實際占地的最大水平投影面積,通常大於屋頂面積。例如一樓占地達1000平方公尺的建築,需設置至少50瓩容量,若經輸配電業者評估可減免,則可依專業建議調整。

標準也規定,適用建築類型包括A類(公共集會類)、B類(商業類)、C類(工業、倉儲類)、D類(休閒、文教類)、F類(衛生、福利、更生類)、G類(辦公、服務類)及H類(住宿類)。排除情形則包括E類(宗教、殯葬類)、I類(危險物品建築),以及經主管機關認定因結構或使用特性不適合設置者,以及受光條件不足等4類建物建築物。

國土署表示,考量北部地區日照較少,以及太陽能板安裝效益,因此特別訂定各地受光條件標準。舉例而言,若台北市一棟新建建築的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經指定專業機構評估後,每瓩全年發電量低於543度,則該建築可免設置太陽能板。

此外,因應極端氣候與颱風頻繁,光電設備多設於高樓或屋頂,規範要求模組須取得國家或國際標準認證,耐風荷重需達5400帕斯卡以上,確保可承受17級強陣風。電路設計也需具備獨立運作功能,保障系統安全與穩定,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益。

此規範一出,引起網友議論,《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鄉民表示,「私人產權建物還要配合太陽能發電,如果是公共安全,消防逃生避難設施還沒話講」、「房價又要漲價囉 光電業又有大單囉」、「綠色是門好生意」、「以後走在路上隨時有可能被光電板砸死」、「這缺乏維護管理 很快變成沒電垃圾」、「美、日都開始放棄光電了 剩綠共還想貪」、「真以為大樓都有預算去清洗維護嗎」、「光電廠商發大財 政府又成功把發電、維護成本都甩給建商、管委會、住戶 這就是winwin」。

其他網友也批,「真擾民政策」、「你可以不用,但強迫你裝」、「洗水塔洗外牆都GGYY了,還多一個洗太陽能板」、「掉下來算誰的?」、「房子一定說因為要加裝這個而漲價」、「直接甩鍋給建商 好爽喔」、「到時候台北一定超熱」、「這算圖利廠商嗎」、「盆地還搞這個」、「管委會養電梯都要沒錢了」、「那強制裝了之後 壞掉維護是算在誰身上?」、「砸到人算誰的?」、「靠立法院了 這太扯」、「 蛤?這個法源依據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