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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長以美國為例:核能發電廢棄物量遠少於太陽能

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問題在台灣一直備受議論。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Romain Chollet攝
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問題在台灣一直備受議論。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Romain Chollet攝

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谷立言喊話助台解決核廢、並引進核能新興技術,總統賴清德也透露不排除發展先進核能。前核二廠廠長林文昌透露,關於核廢料,美國現在就是使用「乾式貯存」,以放射性廢棄物產量來講,比起太陽光電產生更少,且芬蘭也已經做好生成地底處置,將核燃料永久埋起來;他呼籲政府參考國際經驗,推動地質調查與科學評估,尋找合適地點設立最終處置場,才有可能讓核能政策走向成熟。

前核二廠廠長林文昌在網路節目《民眾之聲》指出,若核電這麼危險,為何蔡政府上來之後仍運轉8年,就是因為一停下來就會沒電,而這有牽涉到選票的事情,大家都很謹慎。他表示,核電廠的放射性廢料基本上分為2種,一種是低放射性廢棄物,另外一種是高放射性廢棄物。而高放射性廢棄物就是用過的燃料,低放射性廢棄物則是核電廠在維護運轉時所產生的廢料,或是工作人員的衣服、設備等。

林文昌指出,事實上,目前全球大約有超過100個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地方變成儲存廠,運轉上也沒有問題;他表示,當然高放射性廢棄物有很強的放射線,若不好好防護是有危險性的,而通常分幾階段處理,第一,在電廠出來之後因為還有餘熱、還會發出熱量,所以會放在水池裡放至少5年,甚至放了2、30年的發出來的能量還比電燈泡小。

林文昌續指,觀察全世界,尤其是美國,現在第二階段就是「乾式貯存」,放在電廠裡做乾式貯存,而美國原本有104部機組,高放廢料僅需要幾個足球場就夠,以放射性廢棄物產量來講,比起太陽光電,核電的廢棄物產生很少。他提到,用過的燃料95%以上都還可以再回收利用,只是現在清水式反應爐沒辦法用到那麼好,技術性還沒跟到,但已經有了。

林文昌提到,快中子爐能夠把現在的鈾238轉化成鈽239,而這又變成一個核燃料原料,雖然目前成本較高,但如果以後能源缺乏時,技術到了都可以用。他補充提到,另外一個做法可以看芬蘭,現在他們已經做好生成地底處置,埋在地下數百公尺,將核燃料永久埋起來。

然而,迄今為止,台灣關於用過核燃料棒最終處置的相關法源都仍是一片空白,直到今年初經濟部才正式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並預計展開高階核廢料選址辦法的立法。而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也是到去年5月才正式獲得新北市政府核准,並在該年10月時迎來台灣核電史上第一次的「燃料棒吊離燃料池」,核二廠的室外乾式貯存設施也在同年12月底正式開工。

在此之前,台灣3座核電廠的用過燃料棒都無處可去,只能就地存放於核電廠的燃料池中。由於核廢料再處理技術高度昂貴且依然會產生高放射性核廢料,因此仍然需要有「最終處置」(final disposal)方案。目前台灣已製造出近2萬多束高放射性廢棄物、逾21萬桶低放射性廢棄物。

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問題在台灣一直備受爭議。儘管蘭嶼居民曾於2002年強烈要求將低階核廢料遷移至其他更安全的地點,但至今該項訴求仍未獲得回應,低階核廢料仍持續暫存於蘭嶼。高階核廢料則透過乾式、濕式方式存在現存或退役核電廠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