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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若彤》在二二八歷史中找到「誰說謊」,更為關鍵!

    【愛傳媒張若彤專欄】比起「誰說錯」,在研究二二八歷史的過程中,找到「誰說謊」,其實更為關鍵。
    當然,要找到誰說謊,並不是那樣的容易,因為我們不只是得證明他說錯,還得證明他是故意說錯的,但只要資料的時間跨度夠大,往往還是有機會辦到。
    一九七七年,台灣獨立聯盟在日本發行的《台湾青年》,刊載了名為〈戰慄の三月十三日:二二八大虐殺の證言〉的文章,作者是歐陽可亮。這篇文章的中文版,十年後的一九八八年,又刊登在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出版的《台灣史料研究》第11號。這篇文章的中文版,目前可在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網站上看到。
    歐陽可亮在這篇文章中,提到他在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三日(二二八事件期間)被捕後,在警備總部第二處(西本願寺)所遭受的黑暗且不人道的待遇,並詳細地描述了二二八事件中陳儀下令大屠殺的具體經過,包括王育霖在內的相關人士是如何被殺害,自己怎麼透過關說、賄賂而逃離虎口。
    要找出這篇文章中所含的錯誤,並不難。以下節錄其中的一段:
    「我(按:歐陽可亮)鼓起勇氣向他問道:「請問,您和王育霖先生有什麼關係嗎?」「啊,王育霖正是亡兄。你和我哥哥是⋯⋯」「我曾經和令兄一起被關在西本願寺。我九死一生地僥倖存活,可惜,令兄竟死於非命。」王先生當時訝異地說不出話來。驚訝,是當然的。據我所知,幾乎沒有人能從西本願寺活著出來。他們釋放我的時候,警告我絕對不可以說出曾經被關在西本願寺,更不准提起寺內的一切,否則性命難保。那種恐怖感真是揮之不去。所以,只要與西本願寺有關的事情,連囚犯的家屬也無法探知一二。⋯⋯花蓮出身的國大代表張七郎,他的台北住宅遭受襲擊,全家遇害。蔣渭川被便衣收押時,利用機會從後門逃走,可是,他女兒卻當場被射殺身亡。此外,遭受毒手的人數,難以估計。在三月十三日這一天被逮捕的人當中,大概只有我倖免於死吧。⋯⋯託范副參謀長「攔槍口」成功之福,我才保住一條性命。由於要接受審問,我被送到西門町的西本願寺,當時,警備總部第二處設置於此。⋯⋯范誦堯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告訴我,就他所知,三月十三日被逮捕的人當中,只有我活到今天。」
    對二二八事件有基本的了解的朋友,可能也發現了這裡面含有明顯的錯誤,好比說張七郎並不是全家遇害(而是父子三人遇害)、張家也不在台北;前去找蔣渭川的,不是便衣,而是穿著警察制服者。但其實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歐陽可亮把逮補他的警備總部第二處以及囚禁地西本願寺說成是「幾乎沒有人能從西本願寺活著出來」,也把三月十三日的大搜捕說成「只有我活到今天」,但他畢竟活下來了不是嗎?是的,他之所以能活下,據他自己的說法,是因為朝中有人(范誦堯),且支付了黃金一百兩作為賄賂(可能由大同林挺生擔保),也因此,活下來的他,必須把歷史真相說出來。這也是全文的結論:
    「在與他(范誦堯)交談當中,我(歐陽可亮)告訴他,有二位美國人以「為了歷史,必須留下事實」為由,勸我發表二二八事件中的親身經歷。⋯⋯今年是一九七七年,美國總統卡特發表尊重人權的宣言,並且採取庇護蘇聯知識份子的行動,這對我產生極大的鼓舞作用。」
    而第二處、西本願寺、三月十三日,究竟有沒有歐陽可亮說得那樣鬼影幢幢?倒是可以來檢驗看看。
    正巧,警備總部第二處曾經製作了一份人犯清冊,裡面記載了歐陽可亮和其他大約同時被補的人犯,這些人都待過第二處、西本願寺,我們可以藉著這些人犯最終的下場,來看一下第二處、西本願寺,以及三月十三日,是否真如他所說的那樣。
    這些人犯,連歐陽可亮自己算在內,一共是十六人,這十六人的下場依序是:
陳阿賞(農)
搶劫板橋倉庫
(共同強制放火)
有期徒刑十二年
陳玉(魚販)
搶劫板橋倉庫
(共同強制放火)
有期徒刑十二年
林匏梨(農)
搶劫板橋倉庫
搶劫
無罪交保開釋
葉為(農)
搶劫板橋倉庫
搶劫
無罪交保開釋
葉健(農)
搶劫板橋倉庫
搶劫
無罪交保開釋
葉發柴(小販)
搶劫板橋倉庫
搶劫
無罪交保開釋
林宗輝(林忠輝)(小販)
搶劫
(搶劫板橋倉庫)
無罪交保開釋
王薇(軍事法庭書記官)
奸偽暴動
(捏造〈全島充滿貪污〉文章在內地發表、言論左傾)
無罪交保開釋、行為不檢免職
陳炎陳(建國中學學生)
襲擊警察大隊及陸軍病院
(預備強占公署)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
吳沃熙(建國中學學生)
襲擊警察大隊及陸軍病院
(預備強占公署)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
郭國純(建國中學學生)
襲擊警察大隊及陸軍病院
(預備強占公署)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
李德昌(建國中學學生)
襲擊警察大隊及陸軍病院
(預備強占公署)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
林宗敬(林本源董事)
叛亂
據悔過書後交保開釋
歐陽可亮(報社負責人)
奸偽
交保開釋
曾麒麟(廣播電台播音員)
奸偽叛亂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曾如龍(板本鐵工廠監工)
叛亂
(未受允准製造手榴彈)
有期徒刑二年
(這些人犯的最終處置,見「處理本省事變暴亂案犯業已全部清結案列名冊報請察核」,〈二二八事件案犯處理之一〉,《軍管區司令部》,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8/4/007)
    可以發現,與歐陽可亮同期逮補的十六人中,沒有人判決死刑,真的有坐牢的,實際上也僅有四位,而所有的二二八人犯,原則上在1950年前後都被李友邦保釋了出來。而在三月十三日逮補的犯人,相較之下反而是最容易被交保開釋的一批。這在邏輯上也是沒有錯的,因為第二處主要是搞情報的,關鍵在於這個人有沒有情報工作上的價值,主要也不是要打打殺殺。
    可以看到,不只是歐陽可亮,而是所有的人都從警備總部第二處、西本願寺的虎口逃了出來,打臉了歐陽的說法。
    當然,這些只是「有記錄的」,重點是那些沒紀錄的,對吧?這裡我們就可以回到歐陽可亮在〈戰慄の三月十三日:二二八大虐殺の證言〉一文中寫到的:「花蓮出身的國大代表張七郎,他的台北住宅遭受襲擊,全家遇害。蔣渭川被便衣收押時,利用機會從後門逃走,可是,他女兒卻當場被射殺身亡。」
前面我們提到,這兩件事歐陽可亮都說錯了,但重點不是說錯,而是他怎麼錯的。
    實際上張七郎父子三人,是在花蓮的家中被捕後遭到殺害,這件事後來恐怕人人皆知。但在事件發生的當時,遠在台北的陳儀收到的情報就是「張七郎全家被殺」,陳儀非常震驚下令徹查。陳儀為什麼震驚呢?根據現存的檔案,陳儀下令要拘捕的,實際上是花蓮的馬有岳,但最終情報報來台北,卻是「張七郎全家被殺」。或許是巧合吧,這和歐陽可亮在一九七七年記得的恰好是一樣的。
    蔣渭川的事情也有疑點,前面說到,來抓蔣渭川的,實際上是身著制服的警察,這些警察完全不是來拘捕蔣的,而是特地還把蔣從室內拖到騎樓,並大聲高喊奉命來槍斃蔣,只是正好卡彈,蔣渭川才逃得性命。很難想像來幹髒事要暗殺人的,不但大大方方穿著制服、下手前還特地到室外大聲高喊深怕人不知道他們是陳儀派來的,乃至留下了現場的目擊證人。
    對這些案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拙著《原來二二八》、《如是二二八(名稱暫定,預定明年出版)》,本文就聚焦在歐陽可亮這個人身上。
    就我自己而言,歐陽可亮這篇〈戰慄の三月十三日:二二八大虐殺の證言〉裡面,最令我側目的描述,倒不是那些恐怖經歷、冷血的官員,而是以下這一段,他提到陳儀召集了一場會議,並在會中下令所有二二八有嫌疑的人,不問姓名、當場處決:
    「三月十二日晚上,陳儀召開重大會議。參加者有秘書長葛敬恩,從福建就跟隨陳儀的嚴家淦、參謀總長柯遠芬等人。會議徹夜進行,卻一直無法達成結論。凌晨三點,陳儀終於做出決定:「凌晨四點開始行動,由我陳儀負全部責任。與二二八事件有關的嫌疑人士,不問姓名,當場處決。」由特務組成的行動隊和憲兵第四團首先決定工作分配,按照準備好的黑名單同時行動。因為擔心消息傳出之後,逮捕對象有逃亡之虞,所以逮捕行動要爭取時間。處決的刑場分為兩處,行動隊在圓山右側的大直;憲兵第四團在馬場町的螢橋。」
    實際上,這種警備總部的事務,負責政務的秘書長葛敬恩參加就已經很奇怪了(但葛畢竟是軍人出身),如果說負責財政的嚴家淦也參加,那就十分奇怪,更何況他當時應該還在南投被霧峰林家保護了起來。要說陳儀下令「不問姓名當場處決」,根據後來長官公署機要室秘書鄭士鎔的回憶,陳儀最痛心的,實際上反而是特務先殺了人才來要求補辦手續,並特別點名了 #陳炘、林茂生、宋斐如三位死者,如果陳儀真的下令「我負全責」,則我們現在應該要看到陳儀追認這些人的死、補上他們的死刑判決才對,就像嘉義、高雄那樣,但實際上並沒有(陳炘有記錄但沒留下判決)。
    但更重要的是,這麼核心且機密的會議,歐陽可亮憑什麼知道?一九七七年又沒有民進黨幫大家解密政府檔案。
    在此,我們要再度感謝民進黨政府解密了大量的政府檔案,我們才能看到一九五二年,同一個歐陽可亮在一起賄賂軍方的案件中,由高層直接向蔣經國、毛人鳳報告,希望能將他救下來(最終歐陽可亮判決「免除其刑」);也可以看到一九六二年的身在日本的他,和中國國民黨以及中華民國合作,振振有詞愛國防共的資料。否則我們很難想像,二二八事件中被當作「奸偽」罪犯的他(奸即奸黨,就是共產黨;偽在當時的脈絡上主要是指汪偽或二二八處委會),又經歷過那些恐怖的刑求、又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的他,是怎麼會轉到那裡的。
    當然問題還有,那樣的他,又是怎麼轉到一九七七年,為二二八大屠殺提供證言,還特別讚揚了美國卡特總統尊重人權、庇護蘇聯知識份子的作法。

 

 

作者為《究竟二二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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