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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詩萍/同志婚姻平權,當然是進步價值!

 選後,聽說街頭上有年輕孩子謝票。

 感謝支持他/她們的三百萬票。

 好可惜!我一直沒碰到。

 否則,我一定站在他/她們旁邊,自拍一張。

 於是,我只好在選後,把臉書大頭照,換成彩虹旗。很榮幸,我也成三百萬分之一的其中一份子。很榮幸。

 公投挫敗,不難預期。可以失望,但不宜失志(台語發音)!可以難過,但不該諉過!

 希望之路,從來都不是玫瑰花鋪成的,要有,也是花之荊棘,路之顛簸,旅程之艱辛。

 但,三百萬票,已經是一朵朵玫瑰,堆砌成的里程碑了。三百萬,不可能全是同志,於是,三百萬裡,就有很多異性戀者的支持。

 雖然,我無法親睹三百萬人的面容,然而,我可以想見,就像我們在人類跨向進步的每一次變革裡,所看見的畫面一樣,很多人跨出了「自身之限制」,去支持了「看似與他們不一樣」,卻基於同為人類必須享有同樣權利的意識,而去支持應該相互扶持的同胞們。在權利上,他/她們沒理由跟你我不一樣!

 就好像,爭勞動人權的勞工朋友旁,必然有知識界,年輕人的聯合戰線一般!

 就好像,爭婦女權益的女性身旁,必然有長期佔盡優勢的男人們踴躍跨出自己的同溫層!

 就好像,爭取黑白平權的黑人團體旁,必然有白人的捨我其誰,你是我手足的牽手抗爭!

 於是,同志朋友們的身邊,前後左右,也必然會有異性戀者的加入,且不分種族、性別、國際,才有彩虹多樣的色彩!

 爭取同志婚姻平權,當然是「進步價值」!

 何謂「進步」?

 打破陳規,讓世人看到新疆界,就是進步!

 民主取代專制,是進步;女人自主,取代男性壟斷,是進步;有色人種,打破白人傲慢,是進步;同志,突破異性戀霸權,取得婚姻關係的合法地位,使得「家庭」的定義,達致「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最高意境,當然也是一種進步!

 同志婚姻平權,當然是「進步價值」!

 如果,有一群人的權益取得,會替代掉另一群人的權益,那是「革命」!革命有時是一群人「革掉」另一群人,狂暴卻未必進步。

 然而,「改革」不同,改革不是一群人取代另一群人,改革是讓一群被低估,被壓抑的人,取得跟他人同樣的權利!他們被尊重,他們被看到,並無礙於原來的一群人所享有的權利!

 反之,若繼續維持現況,則恰恰相反,就是壓迫,是以法律,以道德,以種種人為之理由所進行的壓迫!

 異性戀者承認同志婚姻平權,何來自身利益或法權的損失?沒有。但,不肯讓或根本不承認,則是讓社會上的同志,被壓抑於人權,排除於平等的理念之外。

 貴族曾經壓抑平民,資本家曾經壓抑勞工,獨裁者曾經壓抑民主,白人曾經壓抑黑人有色人種,男人曾經壓抑女人。在壓抑之際,他們也曾說:放鬆就會秩序崩解,開放就會人倫失序,改變就會文明倒退。但,如今呢?不分貴賤,不分貧富,不分種族,不分性別,人人有做為人的權利!那些曾經阻擋潮流的人呢?!不過淪為時代的笑柄,而已!

 進步的社會,不會有歧視。

 有歧視的社會,不會真正進步。

 我們只要捫心自問:如果自己的孩子,生來就不是一個異性戀者,那你,是逼迫他/她活不下去?還是希望他/她活在一個被愛而有尊嚴,有幸福可追尋的社會裡呢!?

 我是誠懇希望,每個孩子都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利。

 我很高興,我是三百萬分之一的一分子。

 我始終相信,同志平權,同志婚姻自主,會是我們邁向更為寬闊之民主,更為多樣之開放,更為人道之進化的指標。

 我要讓我的同志朋友們知道,你們不寂寞。

 三百萬票,是一個好的開始!

 

 

 作者為知名作家

 ●經授權刊載,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linlindaddy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